审查谈话调查谈话均应全程录像(9篇)

篇一:审查谈话调查谈话均应全程录像

  

  “监委”语境下谈话、询问、讯问措施的使用问题探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草案)》(以下简称监察法草案)第二稿于2017年12月22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第二次审议。这部法律涉及依法赋予监察委员会——这一全新的国家反腐败工作机构依法行使监察职权的根本性问题,因而备受社会各界关注,尤其是司法界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尤为关注。

  根据监察法草案的规定,在调查过程中,监察委员会可采取谈话、讯问、询问、查询、冻结、调取、查封、扣押、搜查、勘验检查、鉴定、留置等12项措施。可以预见将来监察法正式公布后,赋予监察委的这12项措施应该不会有所变化。在这12项措施中,除谈话和留置外,其余10项措施均为刑事诉讼法中已有的措施,从检察系统转隶的同志都应该非常熟悉这10项措施的使用场合及方式,但谈话措施却是转隶同志很少接触的。而原纪检委的同志们对于谈话措施并不陌生,但对于询问和讯问措施却接触较少。因此,对于整合后新成立的监察委员会的同志们来讲,厘清谈话、询问和讯问三种措施的使用场景及方式对于案件的调查工作至关重要。

  一、“谈话”措施的使用场景及方式

  “谈话”措施是指调查人员以言词的方式向被调查人及相关涉案人员核实违纪和职务违法事实的一种调查措施。有过纪检工作经验的同志对于“谈话”措施应该是比较熟悉的。在《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以下简称执纪规则)中,分别存在着“谈话函询”、“谈话提醒”、“诫勉谈话”、“审查谈话”和“调查谈话”五种与“谈话”相关的表述。其中“谈话函询”是一种问题线索处置方式;“谈话提醒”和“诫勉谈话”是对违纪干部进行组织处理的方式;“审查谈话”和“调查谈话”是在执纪案件调查过程中,执纪审查人员依照程序通过言词方式对“被审查人”和“相关人员”调查违纪案件事实的行为。从上述概念的比较上可以看出,监察法草案中的“谈话”措施与执纪规则中“审查谈话”和“调查谈话”的概念基本接近,且三者都是通过“谈话笔录”的形式开展。

  那么监察法草案中的“谈话”措施与执纪规则中的“审查谈话”和“调查谈话”有什么区别呢?

  根据监察法草案的规定,监察机关只有在掌握了监察对象部分职务违法、职务犯罪事实和证据的条件下,才可以立案调查,这就要求监察机关在立案之前做好扎实的初核工作。而“谈话”作为一项最基本的调查措施,主要用于在采取初步核实方式处置问题线索的阶段,以获取相关证据,为下一步工作提供参考。在此阶段,无论是被调查人还是相关证人,都适用“谈话笔录”。进入监委立案程序后,因监委既可以对职务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又可以对职务犯罪行为进行立案调查,此时“谈话笔录”的使用就应区别开来。对于职务违法案件的调查,无论是被调查人、相关涉案人员还是证人,均应使用“谈话笔录”。而对于职务犯罪案件的调查,则相应的使用“讯问笔录”和“询问笔录”。

  而在违纪案件的调查过程中,“谈话笔录”的使用则比较简单,即对于所有的被调查人和相关涉案人员一律使用“谈话笔录”。

  二、“询问”措施的使用场景及方式

  “询问”是指调查人员依照法定程序以言词方式向有关人员和证人调查了解情况的一种行为。在梳理完“谈话措施”的使用场景后,“询问”措施的使用场景也就比较清晰了。

  根据监察法草案第23条的规定:“在调查过程中,监察机关可以询问证人等人员”。但该条文没有明确此处的“调查”是指职务违法调查还是职务犯罪调查。根据对文书使用统一性原则的理解,此处的“调查”应当是仅指职务犯罪调查,而不包括职务违法调查。对于职务违法调查的案件,询问证人时,仍应使用“谈话笔录”,以此区分职务犯罪案件与普通违纪、违法案件的差别。也就是说,只在职务犯罪调查过程中,针对被调查人以外的人员才使用“询问”措施,制作“询问笔录”。

  应该注意的是,在每次询问证人时均应向被询问人送达询问通知书并附卷,首次询问时还应出示《证人权利义务告知书》,由被询问人签名、按手印后附卷。

  三、“讯问”措施的使用场景及方式

  “讯问”是指调查人员为了获取涉嫌职务犯罪的被调查人的陈述、供述和辩解,依照法定程序通过言辞等方式进行提问并加以固定的一种调查措施。从监察法草案第22条的规定来看,只有一种情况下才能采用“讯问”措施,那就是在对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职务犯罪的被调查人进行调查时。简言之,只有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职务犯罪的,且在被监委立案之后,对被调查人才能进行“讯问”,并制作“讯问笔录”。

  需要注意的是,在对被调查人进行讯问时,必须在指定的专门场所进行,讯问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且必须进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首次讯问还应当向其出示《被调查人权利义务告知书》,并让其签名、按手印后附卷。

  综上所述,我们不难发现,在对“谈话”、“询问”和“讯问”三种措施进行探讨的过程中,出现了三个概念,分别是违纪、违法和犯罪。这三个概念分别代表了被调查人的三种不同行为模式。其中“违纪”主要是指被调查人违反党组织内部纪律的行为;“违法”指的是被调查人违反了刑法以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为;“犯罪”则是专指被调查人违反我国刑法,应当被追究刑事责任的行为。一般来讲,被调查人涉嫌违法、犯罪,就必定涉嫌违反党的纪律,反之则未必。从大的层面讲,以“谈话笔录”形式开展的“谈话”主要用于违纪和违法两种案件的调查,而以“询问笔录”和“讯问笔录”形式开展的“询问”和“讯问”则只能用于职务犯罪案件的调查。

  因此,在监委立案后,采取“谈话”、“询问”和“讯问”三种措施时,应当区分案件性质来采用不同的措施。如果是涉嫌职务违法案件,那么在调查过程中,对被调查人、相关涉案人员和证人一律使用“谈话笔录”;如果是涉嫌职务犯罪案件,那么在调查过程中,对被调查人应当使用“讯问笔录”,对被调查人以外的人员取证时应该使用“询问笔录”。

篇二:审查谈话调查谈话均应全程录像

  

  审查调查谈话的基本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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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查调查谈话是指在发现涉嫌违纪违法问题时,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对当事人进行的询问、调查和取证工作。谈话目的是查明事实,还原真相,对当事人进行教育,促进问题的解决。审查调查谈话的基本流程如下:

  1.谈话准备

  在谈话前,纪检监察机关需要对案件进行初步了解,收集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了解当事人的基本情况,为谈话制定针对性的方案。同时,要明确谈话的目的、任务、程序和要求,准备好谈话所需的设备、材料等。

  2.谈话告知

  谈话开始时,谈话人员要向当事人说明谈话的目的、任务、程序和要求,告知其权利和义务,确保谈话的合法性。告知内容包括:谈话的主题、谈话人员的身份、谈话的时间和地点、谈话的内容范围等。

  3.开展谈话

  谈话人员根据谈话方案,有针对性地向当事人提问,了解案件事实。提问要遵循逻辑顺序,由浅入深,逐步深入。在谈话过程中,谈话人员要倾听当事人的陈述,关注细节,捕捉关键信息,做好谈话记录。

  4.核实证据

  谈话人员要针对当事人提供的陈述和证据,进行核实。可以通过查阅相关文件、资料,询问其他当事人、证人等方式,对谈话中涉及的事实进行核实。核实证据的过程要有记录,确保谈话内容的真实性。

  5.政策教育

  在谈话过程中,谈话人员要对当事人进行政策教育,让其认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性质和危害,引导其积极配合调查,主动交代问题。政策教育要因人而异,注重实效。

  6.结束谈话

  当谈话达到预期目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时,谈话人员可以宣布谈话结束。结束谈话时,要向当事人说明后续处理程序,提醒其保持通讯畅通,配合组织调查。

  7.谈话总结

  谈话结束后,谈话人员要对谈话情况进行总结,整理谈话记录,分析谈话成果,形成谈话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谈话时间、地点、参加人员、谈话内容、核实的事实、证据材料、政策教育情况等。

  8.后续处理

  根据谈话情况和调查结果,纪检监察机关要对当事人进行处理。处理方式包括:谈话提醒、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对谈话中发现的涉嫌违纪违法问题,要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注意事项:

  1.谈话人员要具备较高的业务水平、政策水平和沟通协调能力,确保谈话的顺利进行。

  2.谈话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党的纪律,确保谈话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3.谈话人员要注重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避免侵犯其名誉权、隐私权等。

  4.谈话过程中,要妥善保管谈话记录和其他证据材料,确保信息安全。

  5.对于谈话中发现的涉嫌违纪违法问题,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处理,确保公平公正。

  6.谈话结束后,要对谈话情况进行总结,对谈话效果进行评估,不断优化谈话策略和方法。

篇三:审查谈话调查谈话均应全程录像

  

  新版监督执纪工作指导规则练习试题和答案解析

  A、其它下级纪检机关B、其它同级纪检机关

  C、上级纪检机关?D、各级纪检机关

  40.采取初步核实方法处理问题线索,应该(?C),成立核查组,推行审批程序。?A、约谈?B、函询

  C、制订工作方案?D、制订“两规”方案

  二、多项选择题

  1.监督执纪工作以(ABCDE)为指导,深入落实总书记系列关键讲话精神,坚持依规治党、依规执纪,把监督执纪权力关进制度笼子,落实打铁还需本身硬要求,建设忠诚洁净担当纪检干部队伍。?A、马克思列宁?B、毛泽东思想

  C、邓小平理论D、“三个代表”关键思想E、科学发展观

  2.监督执纪工作应该坚持以同志为关键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牢靠树立(?ABCD),表现监督执纪政治性,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A、政治意识B、大局意识

  C、关键意识D、看齐意识

  3.监督执纪工作实施分级负责制:县级纪律检验委员会受理和审查(?ABCD?)违纪问题。

  A、县委委员、候补委员

  B、县纪委委员

  、县委管理党员干部?C、县委部门、县直单位党组D、乡镇党委、纪委

  4.(?BDC)等审查事项,必需由2名以上执纪人员共同进行。

  A、诫勉谈话B、审查谈话

  C、实施审查方法?D、调查取证

  5.?县级纪检机关对反应()问题线索和线索处理情况,应该向上级纪检机关汇报。

  A、县直单位关键责任人B、县纪委常委

  C、县委委员D、县委部门责任人

  6.线索处理承接部门应该结合问题线索所包含地域、部门、单位总体情况,综合分析^p,根据(ABCD)方法进行处理。

  A、谈话函询B、初步核实

  C、暂存待查?D、给予了结

  7.监督执纪工作要坚持民主集中制,线索处理、谈话函询、初步核实、(?AB?)、处理实施中关键问题,应该经集体研究后,报纪检机关关键责任人、相关责任人审批。?A、立案审查?B、案件审理

  C、案件剖析D、立案调查?8.对被审查人违纪所得款物,应依纪依规给予(ABCD)。?A、没收B、追缴?C、责令退赔D、登记上交

  9.(?ABC?)发觉相关问题线索,属本部门受理范围,应该送案件监督管理部门立案;不属本部门受理范围,经审批后移交案件监督管理部门,由其按程序转交相关监督执纪部门。?A、执纪监督部门?B、执纪审查部门

  C、干部监督部门

  10.线索处理承接部门应该综合分析^p初核情况,根据(?ABCDE)等方法提出处理提议。

  A、拟立案审查?B、给予了结

  C、谈话提醒D、暂存待查

  E、移交相关党组织处理

  11.创新监督执纪工作组织制度,建立(?ABCD)相互协调、相互制约工作机制。

  A、组织管理?B、执纪监督

  C、执纪审查?D、案件审理

  12.审查应该充足听取被审查人陈说,保障其饮食、休息,提供医疗服务。严格严禁使用违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手段,严禁(?ABCDE?)。

  A、欺侮?B、打骂?C、虐待D、体罚?E、变相体罚

  13.外查工作期间,执纪人员不得(?ABC?)。?A、个人单独接触任何涉案人员及其特定关系人

  B、私自采取调查方法

  C、从事和外查事项无关活动

  14.坚持纪律检验工作双重领导体制,监督执纪工作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理、立案审查应向(?BC)汇报。?A、上级党委B、同级党委

  C、上级纪委D、同级政府

  15.审理工作应该严格依规依纪,提出纪律处理或纪律处分意见,做到(?ABCDE?)、程序合规。?A、事实清楚B、证据确凿

  C、定性正确?D、处理合适?E、手续完备

  16.未经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不得(ABC?)。

  A、将被审查人或其它谈话调查对象带离要求谈话场所

  B、在未配置监控设备场所进行审查谈话或关键调查谈话

  C、在谈话期间关闭录音录像设备

  17.案件监督管理部门统一受理(?ABCD?)等单位移交相关问题线索。

  A、巡视工作机构B、审计机关

  C、行政执法机关?D、司法机关?18.谈话函询工作在办结时,由承接部门写出情况汇报和处理意见后报批。以下哪些情形做出处理是正确?(ABC?)

  A、反应不实,或没有证据证实存在问题,给予了结澄清

  B、问题轻微,不需要追究党纪责任,采取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验、诫勉谈话等方法处理

  C、反应问题比较具体,但被反应人给予否认,或说明存在显著问题,应该再次谈话函询或进行初步核实。

  D、反应问题很严重,直接移交司法机关

  19.初步核实中,核查组经同意可采取以下哪些必需方法搜集证据?(ABCD)?A、和相关人员谈话了解情况,要求相关组织作出说明

  B、调取个人相关事项汇报,查阅复制文件、账目、档案等资料

  C、查核资产情况和相关信息

  D、进行判定勘验

  20.立案审查中,审查组能够依摄影关法律法规,采取以下哪些方法进行纪检审查工作?(ABCD)

  A、经审批对相关人员进行调查谈话

  B、查阅复制相关文件资料,查询相关信息

  C、暂扣、封存、冻结涉案款物

  D、提请相关机关采取技术调查、限制出境等方法

  21.执纪审查中,相关谈话录音录像资料由(?CD)分别进行保管,定时核查。

  A、信访部门?B、审理部门

  C、案件监督管理部门??D、审查组

  22.执纪审查部门关键责任人、分管领导应该定时检验审查期间以下哪些内容??ABCA、录音录像B、谈话笔录

  C、涉案款物记录表D、被审查对象身体情况

  23.下列哪些材料应该报纪检机关关键责任人同意??ABCDA、审查汇报B、忏悔反思材料

  C、违纪事实材料?D、涉案款物汇报

  24.审理工作提出纪律处理或纪律处分意见,做到(ABC?)。

  A、事实清楚、证据确凿?B、定性正确、处理合适

  C、手续完备、程序合规?D、应该严格依规依纪

  25.对被审查人违纪所得款物,应该怎样进行处理?(?ABC)

  A、依规依纪给予没收

  B、依规依纪给予追缴

  C、依规依纪责令退赔或登记上交

  D、给予返还

  三、判定题

  1.1月8日,中国共产党纪律检验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自经过之日起生效。

  (×1月20日?)。——理由:自公布之日。

  2.中国共产党纪律检验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公布日期是1月20日。

  (√)

  3.《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是对之前颁发《案件检验工作条例》《案件审理工作条例》《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等条例完善和更新,前者和后者是新法和旧法关系。

  (√)

  4.制订《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根本目标是强化对纪检机关、纪检干部监督,构建纪检机关自我监督体系,推进纪检机关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

  5.《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要求监督执纪纪律本质上是工作纪律,而不是政治纪律。

  (×)

  。——理由:本质上是政治纪律。

  6.《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要求审查谈话、调查谈话,二者区分在于工作对象不一样。

  (√)

  7.《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表现了中央纪委内敛、谦虚、实事求是、求真务实态度。

  (√)

  8.《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要求承接部门应结合问题线索所包含情况,根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暂存待查、给予了结四类方法进行处理,不包含立案。

  (√)

  9.线索处理不得拖延和积压,处理意见应该在收到问题线索之日起30日内提出,情况复杂,经同意,能够延长30天。

  (×)?——理由:不能延长

  10.纪检机关对反应同级纪委委员问题线索和线索处理情况,应该向上级纪检机关汇报。

  (×)纪委委员不需要向上级纪委汇报。

  11.对党组织关系在地方、干部管理权限在主管部门党员干部违纪问题,应该依据以地方纪委为主标准进行监督执纪,并立即向对方通报情况。

  (×)—理由:谁主管、谁负责。

  12.执纪监督部门、执纪审查部门、干部监督部门发觉相关问题线索,属本部门受理范围,直接收理即可;不属本部门受理范围,直接移交案件监督管理部门,由其按程序转交相关监督执纪部门。

  (×)——理由:执纪监督部门、执纪审查部门、干部监督部门发觉相关问题线索,属本部门受理范围,受理后需要向案件监督管理部门立案;不属本部门受理范围,需要经同意,才能移交案件监督管理部门,由其按程序转交相关监督执纪部门。?13.巡视工作机构和审计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等单位移交相关问题线索,属于纪检机关受理,一律交由案件监督管理部门。

  (√)

  14.谈话函询工作应该在谈话结束或收到函询回复后15个工作日内办结。

  (×)——理由:30个日内办结。

  15.谈话函询材料,由承接部门负责保管。

  (×)——理由:装入个人档案。

  16.函询以承接部门名义发函给被反应人,并抄送其所在党委(党组)关键责任人。

  (×)——理由:以纪检机关办公厅(室)名义发函给被反应人。

  17.对符合立案条件,承接部门应该起草立案审查呈批汇报,报纪检机关关键责任人审批,给予立案审查。

  (×)——理由:报同级党委(党组)关键责任人同意,给予立案审查。

  18.对涉嫌犯罪人员采取审查方法,应该在12小时内通知被审查人亲属。

  (×)——理由:二十四小时。

  19.借调人员参与执纪审查,只能从事辅助性工作。

  (√)

  20.外查工作期间,执纪人员能够见机行事、随机应变,必需时能够先采取调查方法,事后汇报并补办手续。

  (×)——理由:外查工作期间,执纪人员不得个人单独接触任何涉案人员及其特定关系人,不得私自采取调查方法,不得从事和外查事项无关活动。

  21.搜集、判别证据,只要能形成证据链就符合要求。

  (×)——理由:严格依规搜集、判别证据,做到全方面、客观,形成相互印证、完整稳定证据链。

  22.暂扣人民币,必需当面逐一拍照、登记、编号。

  (√?)

  23.审查谈话、调查谈话,均应全程录音录像。

  (×)——理由:关键调查谈话。

  24.审查工作结束,审查组应该集体讨论,形成审查汇报,而不是调查汇报。

  (√)

  25.审查汇报和忏悔反思材料、违纪事实材料、涉案款物汇报,应该报分管承接部门纪检机关相关责任人同意,连同全部证据和程序材料,依据要求移交审理。

  (×)——理由:应该报纪检机关关键责任人同意。

  26.审理党纪案件应该严格依规依纪,提出纪律处理或纪律处分意见,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正确、处理合适、手续完备、程序正当。

  (×?)——理由:程序合规。

  27.审理过程中,对关键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经纪检机关相关责任人同意,退回执纪审查部门重新调查;需要补充完善证据,经纪检机关相关责任人同意,能够自行补证。

  (×)能够退回执纪审查部门补证。

  28.申诉办理部门办理申诉案件,调阅原案案卷,必需时能够调查取证。

  (√)

  29.监督执纪人员辞职、退休2年内,不得从事和纪律检验和司法工作相关联、可能发生利益冲突职业。

  (×)3年内

  30.《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属于程序法;相比之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属于以实体法为主兼有一定程序党内法规。

  (√)

  31.《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属于纪检机关自我控权法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属于给予党组织处分权法规。

  (√)

  32.《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为全方面从严治党,维护党纪律,规范纪检机关监督执纪为目标;《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维护党章程和其它党内法规,严厉党纪律,纯洁党组织,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教育党员遵纪遵法,维护党团结统一,确保党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落实实施为目标。

  (√?)

  33.《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均奉行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

  (√?)

  34.监督执纪工作实施分级负责制,上级纪检机关不能对下级纪检机关管辖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违纪问题进行执纪审查。

  (×)

  35.审查组借调人员实施一案一借,如工作需要可连续数次借调。

  (×?)

  36.纪检机关在初步核实阶段,能够调取个人相关事项汇报,查核资产情况和相关信息,判定勘验。

  (√?)

  37.纪检机关在初步核实阶段,不能暂扣、封存、冻结涉案款物。

  (√?)

  38.审理汇报中审理意见,不是审理人员个人意见。

  (√)

  39.《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涵盖纪检机关全部业务。

  (×)

  40.线索处理、立案审查、案件审理在向同级党委汇报同时必需向上级纪委汇报。

  (×?)

  41.地方各级纪律检验委员会受理和审查同级党委委员(含同级党委常委)、候补委员,同级纪委委员(含纪委常委)违纪问题。

  (×)

  42.对不服处分决定申诉,应该由同意处分党委或纪检机关受理。

  (√)

  43.纪检机关信访部门归口受理问题线索、案件监督管理部门集中管理问题线索。

  (√)

  44.纪检机关案件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监督执纪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

  (√)

  45.初步核实工作结束后,核查组应该撰写初核情况汇报,列明被核查人基础情况、反应关键问题、办理依据及初核结果、存在疑点、处理提议,以核查组名义落款末尾。

  (×?)

  46.审查汇报、审理汇报均应列明被审查人基础情况、问题线索起、关键违纪事实、被审查人态度和认识、处理提议。不一样点有:审查汇报需要写明审查依据、审查过程、党纪依据并由审查组组长及相关人员署名;审理汇报则不要求写明审查依据、审查过程、党纪依据,审理汇报末尾不需要审理人员署名。

  (√?)

  47.谈话过程视情况制作工作统计,谈话后视情况由被谈话人写出书面说明。

  (√)

  48初核情况汇报报纪检机关关键责任人审批,必需时向同级党委(党组)关键责任人汇报。

  (√)

  49.凡报请同意立案,应该已经掌握全部违纪事实和证据,含有进行审查条件。

  (×)

  50.坚持审查和审理分离,不过审查人员必需时候能够参与审理。?(×)

  1.经过初步核实,对存在违纪行为需要追究党纪责任,应该立案审查。

  (×?)——理由:对存在行为需要追究党纪责任,应该立案审查。

  2.派驻纪检组依据相关要求和派出机关授权,通报被监督单位党组织。

  (√?)

  3.借调人员能够全方面审理案卷材料。

  (√?)

  4.遇相关键事项应该立即汇报,既要汇报结果也要汇报过程。

  (√?)

  5.立案决定经同意后,审查组有权采取技术调查、限制出境等方法。

  (×)

  6.调查谈话应该现场制作谈话笔录并由被谈话人阅看后签字,谈话人员也应在笔录上署名。

  (×?)

  单纯书本内容,并不能满足学生需要,经过补充,达成内容完善。在内容选择上也要符合,儿童特点:如《狐狸和鸡》《小鸭子学游泳》《后悔也来不及》《摘草莓小姑娘》等,这些内容全部有一定情节,全部是一则有趣小小说,经过生动讲述,使学生头脑中形成一幅画面,得到感染,并激发了作画愿望。每个儿童想法各异,经过相互描述,可深入丰富想象,然后提供片段描绘(指导),给学生以一定表象,再以补画形式要求学生发明一幅情境画(可采取小说画,也可采取连环画形式空缺一张,要求补上),我在启发学生作想象画时候,启发学生做到:(1)范围往广处想;(2)题材往新处想;(3)构思往妙处想:(4)构图往巧处想。儿童画就本意来说,是为了用自己画表现自己意愿。所以,儿童画,也可称为“儿童意愿画”,这种意愿画有很大发明性,充足展示了儿童扩散性思维发展程度。

篇四:审查谈话调查谈话均应全程录像

  

  五种谈话方式在纪委监督执纪审查中的应用

  五种谈话方式在纪委监督执纪审查中的应用

  清水河县纪检监察

  2017-11-0716:46:25在当前党中央坚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大形势下,谈话已经成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执纪审查的重要手段。

  其实根据不同的情形,纪委的谈话方式一般分为任前廉政谈话、提醒谈话、函询谈话、诫勉谈话、执纪审查谈话五种,而采用不同的方式和流程,对被谈话人的影响也有很大差别。在《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以下简称《工作规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以下简称《监督条例》)中,对不同的谈话方式提出了不同的要求,任前廉政谈话属于廉政教育范畴;提醒谈话、谈话函询、诫勉谈话属于已经有举报或问题反映,但尚不必要给予纪律处分的情形;执纪审查谈话属于涉及的举报或线索问题严重,是执纪审查过程中的一种必要手段。

  下面,本人就纪委在监督执纪审查中的五种谈话方式谈谈浅显看法。

  1、任前廉政谈话

  所谓任前廉政谈话,是由党委(党组)或者纪委(纪检组)的主要负责人对即将走上新领导岗位的干部进行的教育谈话。实际操作中,大多由本地(本部门)的纪委书记或纪检组长进行谈话,分管组织工作的负责人出席会议并做讲话。

  这种谈话相对比较轻松,主要内容一般是传达上级党风廉政精神,进行廉洁从政教育,提出要坚持民主集中制,谈话中突出廉政勤政、履职尽责等内容。

  谈话的方式可以一对一谈,也可以采用会议的形式进行集体谈话。

  谈话后,一般都要与参加谈话的新任领导干部签订《廉洁承诺书》,要求做出郑重承诺。

  现在,很多地方和部门也会安排新任领导干部参加廉政法规测试

  或者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发放廉政手册等。目前,任前廉政谈话已经是干部提拔使用的必经程序。

  2、提醒谈话

  提醒谈话,是纪委针对反映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进行的谈话,为的是“敲响警钟、防微杜渐”。在《监督条例》第二十一条中“坚持党内谈话制度,认真开展提醒谈话、诫勉谈话……”,指出提醒谈话也是党委在落实主体责任时践行的一种谈话措施。

  这类问题大多是通过群众来信来访、党风政风举报电话、巡视巡察或其他专项检查等途径取得,随着互联网及信息平台的发展,也有一部分是通过网站、微信平台等获得,反映的问题一般比较笼统、不具有可查性,虽然构不成违纪,但已产生了不良影响,有必要提醒本人注意。经查证事实证据不足,通过谈话会起到对其他相关党组织或党员干部提醒警示作用。

  提醒谈话和警示谈话比较类似,一般要求在纪委办公区域进行,由纪律审查部门负责人作为谈话人,必要时也可以由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或纪委(纪检组)主要负责人作为谈话人。谈话内容包括要求被谈话人就有关问题作出实事求是的解释或说明;提醒被谈话人对有关问题加以注意,有则改之,无则加勉,防止出现问题,同时提出整改要求,被谈话人也应表明自己的态度。

  按照《工作规则》要求,提醒谈话要作谈话记录,被谈话人要签字确认,存档备查。提醒谈话后该问题线索即做了结处理。目前,提醒谈话大多用于督促落实“两个责任”不利的地区或部门。

  3、函询谈话

  谈话函询中的谈话,是针对问题线索中反映的带有一般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通过谈话函询方式进行处置,抓早抓小、动辄则咎,防止小错酿成大错,小问题变成大问题。该类问题即使查清了也只能给予轻处分或者批评教育,或者判断反映的问题为道听途说或主观臆测,难以查证核实。这类谈话也要求在纪委办公区域进行,由纪检机关相关负责人或者承办部门主要负责人作为谈话人,或者经批准后委托被谈话人所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作为谈话人。

  《工作规则》第十八条规定,承办部门采取谈话函询方式处置问题线索,要制定谈话函询方案及相关工作预案,按程序报批。对被谈话人是下一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的,要报纪检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必要时要向同级党委主要负责人报告。谈话时,要做好思想工作,重点告知被谈话人要对党忠诚,相信组织,如实说明有关情况,如今后查明未如实说明情况将会承担相应责任。谈话要做记录,被谈话人要签字确认。

  谈话结束后,被谈话人视情况要写出书面说明,承办部门要出具处置情况报告,提出处理建议报领导审批。没有发现问题的建议了结,问题轻微的采取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谈话等方式处理,确有违纪事实的建议处分。采取谈话函询的相应材料应当存入个人廉政档案。

  4、诫勉谈话

  诫勉谈话,顾名思义,已经包含了惩戒的意思,适用于反映的问题线索虽不构成违纪,但已经造成了不良影响;或者构成轻微违纪,根据有关规定可以免予党纪政纪处分的情况。

  《工作规则》第二十一条“问题轻微,不需要追究党纪责任的,采取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谈话等方式处理”,适用范围为所有党员,《监督条例》第二十一条“发现轻微违纪问题的,上级党组织负责人应当对其诫勉谈话,并由本人作出说明或者检讨,经所在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上级纪委和组织部门”仅适用于领导干部范畴,《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第七条中,诫勉是作为对党的领导干部的问责方式之一出现,是以谈话形式进行问责。

  不管怎样,纪委采取的诫勉谈话是作为谈话函询的处理方式之一。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和党的组织部门和上级党组织负责人均有权实施诫勉谈话,作为谈话人要对被谈话人进行严肃批评,提出整改要求。

  按照组织规定,受到诫勉的领导干部,取消年度评先资格,六个月内不得提拔或者重用。诫勉六个月后经组织考察拒不改正的还要进行组织处理。对于免于党纪处分后是否适用于诫勉谈话,《监督条例》

  实施后,对适用《工作规则》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承办部门作出免予党纪处分结论后可以再诫勉谈话。

  5、执纪审查谈话

  执纪审查谈话,是纪委在审查违纪违法案件的重要方式之一,是承办部门在初核阶段、立案审查阶段,认为涉嫌违纪或者确有违纪事实的,需要追究党政纪责任的情况下的重要取证手段。执纪审查谈话需要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审批后进行谈话,可分为核查谈话、审查谈话和调查谈话。特别是在立案审查阶段,执纪审查部门要起草审查谈话方案并由纪检机关相关负责人批准,再组织进行谈话。立案审查的谈话对象称为被审查人和相关人员。

  审查谈话由纪检机关相关负责人及审查组的有关工作人员来谈,调查谈话一般由审查组的外查组工作人员来谈,必须严格依纪依法进行。

  《工作规则》中规定,无论是审查谈话,还是调查谈话,必须由两人以上共同进行,并做好谈话笔录。对于审查谈话和重要的调查谈话应当全程录音录像,相关资料由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和审查组分别保管,定期核查。

  以上五种谈话方式,在纪委的监督执纪审查过程中,均有不同的使用范围,其效果也不同。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强调全面从严治党,对从严监督管理党员干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特别是党的十九大的胜利召开,提出了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对于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严肃认真对待,对于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要坚决纠正。这就要求我们监督执纪审查人员,要学会并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审查五种方式,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自己头脑,认真学习领会中央精神,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同时,抓紧执纪监督审查的利剑,斩断腐败根源。

  作者:突泉县第四纪检监察室

  林长斌

篇五:审查谈话调查谈话均应全程录像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中央纪委研究制定了《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以下是小编准备的一篇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解读,一起来看看吧。

  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简称新规则)昨日公布。与以往有关纪检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定相比,新规则中一项突出的变化是:纪检机关办案,不再是调查而是改称审查,对审查阶段措施的规定也不再提双规。对此,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说,双规已被不同形式的审查、调查措施所取代了。

  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简称新规则)昨日公布。与以往有关纪检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定相比,新规则中一项突出的变化是:纪检机关办案,不再是调查而是改称审查,对审查阶段措施的规定也不再提双规。对此,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说,双规已被不同形式的审查、调查措施所取代了。

  监督执纪流程调整

  被立案审查的将是极少数

  新规则印发前,纪委对老虎苍蝇违纪违规情况进行调查,是依据1994年印发的《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其中明确,纪检机关发现或收到相关问题线索后,经初步核实,对确有违纪事实且需要追究党纪责任的,可给予立案,进入调查阶段。

  南都记者了解到,十八大后落马的大部分贪腐官员,在中纪委对其落马的通报中均用到立案调查一词。昨日公布的新规则对纪检机关的工作流程进行调整,将纪检机关监督执纪流程确定为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案件审理、处置执行。其中,进入立案审查阶段的必须是经初步核实,存在严重违纪需要追究党纪责任的人员。

  在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曾解释: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通过谈话函询等措施,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则成为极少数。

  南都记者了解到,在近年实践中,纪检机关对双规的使用也趋于减少。去年6月,时任云南省纪委书记张硕辅谈到推广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时说,纪检机关的监督执纪方式正由主要靠双规向问责、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等多种措施结合转变。

  不再提双规

  审查时间一般不得超过90日

  按照此前条例规定,纪检机关在调查的过程中,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组织、个人都有提供证据的义务,调查组可以要求有关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就案件所涉及的问题作出说明。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双规。

  值得关注的是,昨日公布的新规则并未出现与双规相关的表述。新规则明确,一旦确定对某人进行立案审查,立案审查决定应向被审查人所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通报。对严重违纪涉嫌犯罪人员采取审查措施,应当在24小时内通知被审查人亲属。此外,严重违纪涉嫌犯罪接受组织审查的,应当向社会公开发布。

  在审查过程中,审查组可以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经审批对相关人员进行调查谈话,查阅、复制有关文件资料,查询有关信息,暂扣、封存、冻结涉案款物,提请有关机关采取技术调查、限制出境等措施。新规则还明确,审查时间不得超过90日。在特殊情况下,经上一级纪检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一次,延长时间不得超过90日。此前在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王岐山解释说,对审查时限做出原则上不超过3个月的严格限制,将倒逼纪检机关,条件不具备、基础工作不扎实,就不能立案。

  审查期还是同志

  严禁侮辱打骂虐待或变相体罚

  新规则除明确审查期限,还规定审查期间对被审查人员基本权利的保护。审查期间,对被审查人以同志相称。可以安排其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对照理想信念宗旨,通过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促使其深刻反省、认识错误、交代问题,写出忏悔和反思材料。审查组要充分听取被审查人的陈述,还要保障其饮食、休息,提供医疗服务,严格禁止使用违反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手段,严禁侮辱、打骂、虐待、体罚或者变相体罚。

  与此同时,在审查谈话、重要的调查谈话和暂扣、封存涉案款物等调查取证等环节还需要全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则由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和审查组分别保管,定期核查。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告诉南都记者,双规已被不同形式的审查措施、调查措施所取代,审查中的谈话更宽泛些,不一定都要限定人身自由,有些情况下可以在工作时间内在谈话地点谈话、询问,下班后让被审查人回去。

  马怀德谈到,在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中,对与纪检机关合署办公的监察委,还赋予留置权,对确需留在谈话地点进行谈话、了解情况的,可以用

  留置

  措施,但也一定是有明确时间限定的。在他看来,纪检机关监督执纪新规则的改变,让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措施更多元化,程序设计更严格、严谨、规范,是确保纪检监察机关正确履行职责,实现反腐败和执纪监督问责更严格、规范、透明的制度化安排。

  中纪委如何自我限权?

  新规则首次明确纪委监督执纪工作全流程

  新规则首次对纪委监督执纪工作全流程、各环节进行明确规定,划定权力负面清单,用制度回应谁来监督纪委的社会关切。

  严防内鬼私存线索通风报信

  新规则对问题线索管理作出诸多规定:纪检机关信访部门归口受理同级党委管理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违反党纪的信访举报,统一接收下一级纪委和派驻纪检组报送的相关信访举报,分类摘要后移送案件监督管理部门。执纪监督部门、执纪审查部门、干部监督部门发现的相关问题线索,属本部门受理范围的,应当送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不属本部门受理范围的,经审批后移送案件监督管理部门,由其按程序转交相关监督执纪部门。对于对纪检干部打听案情、过问案件、说情干预的,新规则要求受请托人向审查组组长、执纪审查部门主要负责人报告并登记备案。

  纪检机关内部的制衡与制约

  新规则在对纪检机关的监督执纪的工作流程、权力分配中设计多项制衡和制约。明确坚持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监督执纪工作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立案审查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同时,创新组织制度,建立执纪监督、执纪审查、案件审理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

  给监督执纪权限定时间方法

  对纪检机关具体的监督执纪措施,谈话函询、立案审查等,新规则作出细致规定。如谈话函询,规定谈话应当由纪检机关相关负责人或者承办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可以由被谈话人所在党委(党组)或者纪委(纪检组)主要负责人陪同;谈话过程应当形成工作记录,谈话后可视情况由被谈话人写出书面说明;谈话函询工作应当在谈话结束或者收到函询回复后30日内办结等。对于审查,明确规定一般不得超过90天等。对此,有反腐败研究学者表示,这些规定非常细致,具有很强操作性、规范性,规定方法、限定时间,可以避免自由裁量、徇私舞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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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则首先明确了监督执纪工作的原则:

  坚持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监督执纪工作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立

  案审查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

  创新组织制度,建立执纪监督、执纪审查、案件审理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市地级以上纪委可以探索执纪监督和执纪审查部门分设,执纪监督部门负责联系地区和部门的日常监督,执纪审查部门负责对违纪行为进行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案件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案件审理部门负责审核把关。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表示:监督执纪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解决了同级监督太软的问题。对执纪监督、执纪审查、案件监督管理、案件审理4个部门的职权进行界定,就是要在纪委内部形成一种相互制约的机制,避免一个部门权力过大。

篇六:审查谈话调查谈话均应全程录像

  

  审查调查

  谈话

  一、什么是审查调查谈话?

  审查调查谈话是指法律机构、政府部门或其他相关组织对被调查者进行的讯问或询问。这种谈话的目的是为了收集证据、调查事件真相、了解当事人的行为和态度以及判断其责任和处罚等,是一种重要的司法手段和调查方法。

  二、审查调查谈话的程序和要求

  1.调查前准备

  在进行审查调查谈话之前,调查人员需要进行充分的调查准备工作,包括确定调查对象、收集相关证据、了解案件背景等。调查人员还应明确谈话的目标和范围,制定有效的询问问题,以确保谈话的顺利进行。

  2.谈话过程

  审查调查谈话一般在特定的场所进行,例如调查部门的办公室或警察局等。调查人员会提前通知被调查者,并约定谈话的时间和地点。谈话通常是面对面进行,调查人员会记录谈话的内容并可能记录音频或视频。

  在谈话过程中,调查人员会向被调查者提问,并要求其回答问题。调查人员可以根据需要采取不同的调查技巧和策略,例如直接质问、逐步深入追问、对比问法、陈述疑问等。被调查者应如实回答问题,且有权要求调查人员提供必要的说明和解释。

  3.谈话记录

  调查人员会在谈话过程中进行记录,以确保后续调查工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记录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通过音频或视频录制。被调查者有权要求对记录内容进行核实和修正,确保记录准确无误。

  4.谈话后处理

  谈话结束后,调查人员会对谈话过程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估,并根据谈话内容和其他调查材料对案件进一步处理。根据调查结果,调查人员可以采取不同的措施,如采取法律措施、作出调解或调查结论等。

  三、审查调查谈话的重要性和问题

  1.重要性

  审查调查谈话是获取证据和了解案情的重要途径之一。通过谈话,调查人员可以直接面对被调查者,了解其观点、动机、行为和态度等重要信息。这有助于发现案件的真相和相关证据,帮助调查人员做出公正的判断和决定。

  2.问题

  审查调查谈话也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例如,被调查者可能隐瞒真相、作假或故意误导调查人员,使得谈话的结果不够准确和可信。此外,调查人员在进行谈话时也需要遵守相关法律、程序和职业道德,确保谈话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四、如何提高审查调查谈话的效果和质量

  1.专业培训

  调查人员应接受专业的审查调查谈话培训,掌握有效的调查技巧和沟通技巧。培训内容可以包括法律知识、心理学知识、听取陈述的技巧等,以提高谈话的效果和质量。

  2.采用多种调查手段

  在进行审查调查谈话时,调查人员可以采用多种调查手段,如书面询问、现场调查、证人证言等,以获得更全面和可靠的调查结果。不同的调查手段可以互相印证,提高谈话的准确性和可信度。

  3.保护被调查者权益

  在进行谈话时,调查人员应尊重被调查者的权益,确保其权利不受侵犯。例如,被调查者有权要求知道案件的具体事由、调查的目的和范围,有权提供证据和辩解等。调查人员应在谈话中充分听取被调查者的陈述和意见,且不得对其进行任何形式的威胁、恐吓或虐待。

  五、结语

  审查调查谈话是一种重要的调查方法,对于推进案件调查和审判工作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合理有效地进行谈话,可以收集证据、了解案情、准确判断责任,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提供有力支持。同时,调查人员也应重视保护被调查者的权益,确保调查工作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篇七:审查谈话调查谈话均应全程录像

  

  《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测试题

  一、单选题(本题共5小题,每题2分)

  1、线索处置不得拖延和积压,承办部门处置意见应当在收到

  问题线索之日起()日内提出,并制定处置方案,履行审批手

  续。

  A、20B、30C、40D、602、《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规定审查谈话、调查谈话,两者区别在于()不同。

  A、谈话方式B、工作对象

  C、谈话地点D、工作人员

  3、执纪审查工作实行()负责制。

  A、主管领导B、分管领导

  C、审查组长D、审查人员

  4、采取谈话函询处置问题线索,谈话过程应当形成工作记录,可视情由被谈话人在谈话后()个工作日内就谈话所涉及的问

  题写出书面说明。

  A、10B、155、监督执纪人员辞职、退休(C、20D、30)年内,不得从事与纪律

  检查和司法工作相关联、可能发生利益冲突的职业。

  A、1年

  B、2年

  C、3年

  D、4年

  二、多选题(本题共5小题,每题2分)

  1、监督执纪工作应当遵循()原则。

  A、坚持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牢固树

  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体现监督执纪的政治性,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B、坚持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监督执纪工作以上级纪

  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立案审查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

  向上级纪委报告。

  C、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党规党纪为准绳,把握政策、宽严

  相济,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D、坚持信任不能代替监督,严格工作程序、有效管控风险点,强化对监督执纪各环节的监督制约。

  2、承办部门应当在收到问题线索之日起30日内,结合问题

  线索所涉及地区、部门、单位总体情况,综合分析,集体研究,按照()方式提出处置建议,报主管、分管领导审批后,提交

  问题线索集体排查会议研究决定处置意见。

  A、谈话函询B、初步核实

  C、暂存待查

  D、予以了结

  3、初步核实工作结束后,核查组应当撰写出和情况报告,列

  明被核查人基本情况、反映的主要问题、办理依据及(),由

  核查组全体人员签名备查。

  A、核查方式B、初核结果C、存在疑点D、处理建议

  4、未经分管领导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不得()。

  A、将被审查人或者其他谈话对象带离规定的谈话场所

  B、在未配置监控设备的场所进行审查谈话或者重要的调查谈

  话

  C、在谈话期间关闭录音录像设备

  D、要求被审查人在违纪事实材料上签署意见

  5、严格执行保密制度,控制审查工作事项知悉范围和时间,不准私自留存、()、携带问题线索和涉案资料,严禁泄露审

  查工作情况。

  A、隐匿

  B、查阅

  C、摘抄

  D、复制

  三、判断题(本题共20小题,每题2分)

  1、制定《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的根本目的是强化对

  纪检机关、纪检干部的监督,构建纪检机关自我监督体系,推进

  纪检机关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2、《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规定的监督执纪纪律是本质

  上是工作纪律,而不是政治纪律。()

  3、纪检机关对反映同级纪委委员的问题线索和线索处置情

  况,应当向上级纪检机关报告。()

  4、对党的组织关系在地方、干部管理权限在主管部门的党员

  干部违纪问题,应当根据以地方纪委为主原则进行监督执纪,并

  及时向对方通报情况。()

  5、执纪监督部门、执纪审查部门、干部监督部门发现的相关

  问题线索,属本部门受理范围的,直接受理即可;不属本部门受

  理范围的,直接移送案件监督管理部门,由其按程序转交相关监

  督执纪部门。()

  6、巡视工作机构和审计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等单

  位移交的相关问题线索,属于纪检机关受理的,一律交由案件监

  督管理部门。()

  7、函询以承办部门名义发函给被反映人,并抄送其所在党委(党

  组)主要负责人。()

  8、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承办部门应当起草立案审查呈批报告,报纪检机关主要负责人审批,予以立案审查。()

  9、借调人员参与执纪审查的,只能从事辅助性工作。()

  10、审查谈话、调查谈话,均应全程录音录像。()

  11、审查报告以及忏悔反思材料、违纪事实材料、涉案款物

  报告,应当报分管承办部门的纪检机关相关负责人批准,连同全

  部证据和程序材料,依照规定移送审理。()

  12、申诉办理部门办理申诉案件,调阅原案案卷,可以调查

  取证。()

  13、监督执纪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制,上级纪检机关不能对下

  级纪检机关管辖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违纪问题进行执纪审查。

  ()

  14、《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属于纪检机关自我控权的法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属于赋予党组织处分权的法规。

  ()

  15、纪检机关案件审理部门对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纪、依照

  规定应当给予纪律处理或者处分的案件和复议复查案件进行审核

  处理。()

  16、线索处置、立案审查、案件审理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

  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

  17、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受理和审查同级党委委员(含

  同级党委常委)、候补委员,同级纪委委员(含纪委常委)的违纪

  问题。()

  18、遇有重要事项应当及时报告,既要报告结果也要报告过

  程。()

  19、调查谈话应当现场制作谈话笔录并由被谈话人阅看后签

  字,谈话人员也应在笔录上签名。()

  20、纪检机关案件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监督执纪工作全过程

  进

  行监督管理。(及其程序。)

  四、论述题(本题共2小题,每题20分)

  1、简述谈话函询2、简述加强纪检机关监督管理的措施。

  参考答案

  一、单选题

  1、B2、B3、C4、A5、C二、多选题

  1、ABCD2、ABCD3、BCD4、ABC5、ABCD三、判断题

  1、(,)

  2、(x)—理由:本质上是政治纪律。

  3、(x)—理由:纪委委员不需要向上级纪委报告。

  4、(x)-理由:谁主管、谁负责。

  5、(x)—理由:执纪监督部门、执纪审查部门、干部监督部

  门发现的相关问题线索,属本部门受理范围的,受理后需要向案

  件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不属本部门受理范围的,需要经批准,才

  能移送案件监督管理部门,由其按程序转交相关监督执纪部门。

  6、(,)

  7、(x)—理由:以纪检机关办公厅(室)名义发函给被反映人。

  8、(x)

  ——理由: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承办部门应当起草立案

  审查呈批报告,经纪检机关主要负责人审批,报同级党委(党组)

  主要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审查。

  9、(,)

  10、(x)

  ——理由:重要的调查谈话。

  11、(x)——理由:应当报纪检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

  12、(,)

  13、(x)

  ——理由:上级纪检机关可以对下级纪检机关管辖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违纪问题进行执纪审查。

  14、(,)

  15、(,)

  16、(x)

  ——理由:案件审理不是必须报告。

  17、(x)

  ——理由:同级党委常委,由上级纪委受理和审查。

  18、(,)

  19、(x)

  ——理由:没有明确要求谈话人员是否在笔录上签名。

  20、(,)

  四、论述题

  1、答案参照《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谈话函询相关内容。

  2、答案参照《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管理相关内容。

篇八:审查谈话调查谈话均应全程录像

  

  谈话工作流程图(一)谈话前

  审查组(核查组)组织开展

  安全教育,明确安全责任

  谈话人员不少于2人

  与女性被谈话人谈话要有女性谈话人员

  选择谈话人员

  与被审查人、重要涉案人员谈话,以立案纪检机关

  了解被谈话人基本情况,填

  写《安全风险排查登记表》

  工作人员为主

  设置在一楼,具备保密条件

  选择谈话室和符合安全规定

  室内物品经必要的安全防护处理

  的谈话场所

  配备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监控设备

  领导审批

  配备急救药品和应急车辆

  制定谈话方案填写《谈话取

  证审批表》

  上级党委管理干部由承办室逐级报上级纪委审批

  同级党委管理干部由承办室报同级纪委分管领导审批(正职或初核阶段的被调查人报主要负责人)

  案管室备案

  谈话人员准备陪护人员、应

  急人员,熟悉医疗绿色通道

  接

  受

  将话室交谈话人员

  谈

  开展谈话室

  其他被谈话人由承办室负责人或审查组核查组负责同志审批

  被谈话人属于党外人员的,参照以上程序执行

  安全隐患排

  将谈

  查,确保录

  音录像设备

  话

  室

  正常运转

  谈话人员对谈话室进行再次检查

  不将存在安全隐患物品带入谈话室

  通知被谈话人家属、单位工作人员我或谈话人员将被谈话人送至谈话场所

  被谈话人携带的物品是情况集中保管登记

  谈话人员将被谈话人带入谈话室

  .

  (二)谈话中

  谈话人员将被谈话人带入谈话室

  告知被谈话人享有的权利和应当

  遵守的纪律

  在语言和行动上尊重被谈话人

  注意做好被谈话人的思想政治工作

  询问被谈话人身体状况、既往病

  史并予以记录

  严禁逼供、诱供和侮辱、打骂、虐待、体罚

  或变相体罚被谈话人

  与被谈话人进行主体谈话

  对被谈话人在身体情绪上的变化进行认真

  观察,及时妥善处理

  加强谈话期间安全管控,被谈话人临时休

  息、上洗手间、就餐等均需安排

  陪护人员陪护人员

  2名及以上

  结束前,对被谈话人进行减压和

  心理疏导

  谈话时间不超过当日

  不超过六6个小时

  被谈话人对谈话笔录签字、摁手

  24时,连续谈话时长

  严禁留置谈话

  印

  审查谈话,重要的调查谈话全程录音录像

  通知单位工作人员、家属或谈话

  人员接送被谈话人

  谈话人员将被谈话人送出谈话场

  所

  .

  (三)谈话后

  谈话人员将被谈话人交至接送人员手中

  交代接送人员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接送人签署

  《被谈话人交接登记表》

  将《被谈话人交接登记表》

  交案

  管室备案

  要求接送人员将被谈话人安全

  送回家中或所在单位,及时将情

  况反馈给谈话人员

  案管室查看谈话室及录音录像

  设备使用情况,做好记录

  将接送及谈话安全情况及时向审查组(核查组)负责人反馈

  视情向被谈话人所在单位或家属告知

  其身体情绪等情况。提醒做好必要的防范工作

  接

  接

  受

  谈

  话

  室

  受

  谈

  话

  室

  谈话人员对被谈话人适时回访

  12小时内逐级上报至省纪委案管室

  .

篇九:审查谈话调查谈话均应全程录像

  

  审查调查谈话的基本概念

  审查调查谈话是指对某一事件或情况进行调查的过程中,对相关人员进行谈话并记录所提供的信息和意见的一种方法。审查调查谈话是多种调查方法中的一种,它通常用于获取相关人员对事件或情况的看法、回忆、经历等细节信息,以及了解其知识、态度、行为等方面的情况。下面将对审查调查谈话的基本概念进行详细探讨。

  首先,审查调查谈话的目的是获取相关人员的信息和意见。在调查过程中,谈话是获取信息的主要途径之一。通过与相关人员的对话,调查人员可以了解到目标事件或情况的细节信息,收集被调查人的观点和意见。谈话还可以帮助调查人员了解当事人之间的关系,揭示事件的真相。因此,审查调查谈话被视为调查中至关重要的一环。

  其次,审查调查谈话具有特定的过程和方法。在进行谈话时,调查人员需要确保谈话的进行符合某些基本原则。首先,调查人员需要明确谈话的目的和范围,并告知被调查人谈话的目的和内容。其次,调查人员需要确保谈话的公正和中立,不偏袒任何一方,采用开放、客观的态度进行谈话。此外,调查人员还需要注意与被调查人保持适当的距离,确保谈话过程中的和谐与尊重。

  再次,审查调查谈话需要遵循一定的原则和规范。在进行谈话时,调查人员需要尽可能确保谈话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进行虚假和误导性的陈述。调查人员还需要保护被调查人的隐私权和人身安全,并避免对其造成不必要的压力和伤害。

  此外,调查人员还需要对谈话内容进行适当的保密处理,确保调查结果的可信度和机密性。有些情况下,调查人员还需要了解法律和伦理规范,以确保谈话过程符合法律和道德要求。

  此外,审查调查谈话还需要注意信息的记录和保存。在谈话过程中,调查人员需要详细记录被调查人的陈述和述说,并进行准确的摘要和注释。调查人员还需要及时整理和保存谈话的记录,以作为调查报告的重要依据。

  最后,审查调查谈话具有一定的局限性。谈话作为获得信息的一种手段,受到被调查人个人的认知、记忆、偏见等因素的影响。因此,谈话所获得的信息可能存在不准确、有失偏颇甚至虚假的情况。此外,在一些涉及敏感和私密信息的调查中,被调查人可能会有所保留或隐瞒真相,从而影响谈话的可靠性和准确性。

  总之,审查调查谈话是调查过程中重要的环节之一,它通过与相关人员的对话,获取信息和意见,并揭示事件或情况的真相。谈话过程需要遵循特定的原则和规范,注重公正、客观、真实和保密。然而,谈话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需要谨慎对待和综合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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