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省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完整),供大家参考。
关于省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省人民政府:
20xx年6月21日至7月10日,省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我州开展了为期20天的督察;9月7日,省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州反馈督察意见。州委、州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认真研究部署,立行立改,迅速落实。截至20xx年6月30日,督察组反馈我州的33个问题,已整改完成25个,2个问题已完成阶段性整改并持续推进,3个问题已达序时进度,3个问题正在抓紧整改。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树立树牢绿色发展理念,牢牢扛起整改政治责任。成立了由州委书记叶红专任组长,州长龙晓华任副组长的州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负责省环保督察突出环境问题的整改工作。州委书记叶红专、州长龙晓华多次深入整改一线督导督查,多次召开常委会、常务会或专题会议研究解决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确保整改实效。分管副州长每月调度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具体问题的整改,并采取约谈、通报等措施督促整改。印发了《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明确了整改目标、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人,形成了层层抓落实的良好氛围。
(二)以污染防治攻坚战为主线,切实抓好问题整改。持续推进水环境污染整治,加强黑臭水体综合整治,采取控源截污、清淤疏浚、生态修复等措施,消除黑臭现象;加大工业园区污染治理,完善省级及以上产业聚集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加强配套管网建设,强化运行维护,确保稳定达标;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在巩固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整治成果的同时,深入开展乡镇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划分与规范化整治。强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加强扬尘污染治理,要求城市建成区建筑施工工地落实“六个100%”措施;推动餐饮服务单位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实现达标排放。全面开展土壤污染防治,以拟开发建设居住、商业、医疗和公共服务设施等项目的污染地块为重点,强化土壤污染治理和修复。加快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以生活垃圾污水治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养殖行业环境整治为重点,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全覆盖。
(三)以法制建设为依托,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配合制定《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酉水河保护条例》等地方性法规,编制“三线一单”,强化管控措施,优化绿色空间布局。加快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强力整治“散小乱污”企业,花垣县关闭关停浮选企业162家。严格环境准入,严格执行湘西州主体功能区规划,建立项目环评审批与规划环评、现有项目环境管理、区域环境治理联动机制,严控“两高”和产能过剩行业盲目扩张,原则上新建工业项目要在国家和省政府批设的省级及以上产业园区落户。深入开展排污权交易许可制度,强化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和“黑名单”制度。
(四)以监管执法为手段,助推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加大环境违法惩处力度,对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重点对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指出的环保手续不齐全、超标排放等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严格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企业的排污管理,严肃查处超标排放、无证排污等违法行为。
(五)以督查追责为推手,强力推进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强化调度督办机制,实行“一月一调度、一季一督查”,召开环保督察工作推进会及约谈会,推动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将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指出的突出环境问题整改与污染防治攻坚战及“夏季攻势”统筹推进,纳入对县级党委政府和州直有关部门绩效考核范畴,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任免的重要依据。印发《湘西自治州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实施细则(试行)》《湘西自治州环境问题(事件)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文件。州纪委监委围绕省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移交的6个重点问题,对照责任清单,对突出环境问题整改过程中不作为、乱作为、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等行为严肃追责问责,确保问题整改实效。
二、整改成效
(一)环境质量明显改善。20xx年1至6月,州府所在地吉首市环境空气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同比下降%,在全省14个市州中排名第1,空气环境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31个地表水控制断面达Ⅲ类水质标准,达标率100%,8县市10个地表饮用水水源地的水质达标率100%。生态环境部通报的20xx年1至3月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我州排名全国第八,全省第一。全州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环境污染事件,核与辐射环境质量安全总体可控。
(二)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明显提升。省环保督察交办我州的227件信访件已经办结220件,突出解决了人民群众关切的餐饮油烟污染问题、噪声污染问题、扬尘污染问题、畜禽养殖污染问题和垃圾污染问题等。加强信息公开和宣传报道,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人民群众生态环境参与度和获得感明显提升。
(三)生态环保大格局进一步构建。各级各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职责进一步明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进一步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三管三必须”的原则进一步落实落地,党政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及绿色发展考核机制等制度进一步健全,真正做到了靠制度管环境、用制度抓治理。
三、存在问题和下步打算
虽然全州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距离上级要求和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差距,还存在“锰三角”锰渣遗留和小城镇的污染治理配套设施不到位等问题。下阶段,州委、州政府将坚定不移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思想,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更强的整改决心、更硬的整改措施,坚定不移地抓好省环保督察整改工作。
(一)树牢发展理念。深学笃用******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以增强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为目标,将突出环境问题整改与蓝天保卫战、碧水保卫战、净土保卫战结合起来,统筹同步推进,确保问题整改实效。
(二)稳步推进整改。严格对标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结合实际、精准施策,紧盯目标和时限,稳步推进整改工作。能马上整改的,立行立改;问题矛盾复杂、需要持续整改的,明确时限逐步整改,切实把突出环境问题整改转化为改进工作的强大动力、解决问题的有效对策、改善环境质量的实际成效。
(三)加强督导检查。切实强化对整改任务落实情况的督查督办,定期调度整改进展情况,对已经完成整改的问题适时开展不定期抽查,特别是对群众反复投诉等敏感重大事项,进行重点检查督办,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正在推进的整改事项,持续跟踪督导检查;对于长期坚持的整改事项,倒排工期,稳步推进。对移交的重点的问题,重点进行督办,严格整改标准,加快整改进展。
(四)构建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地方法规政策体系和管理制度,真正做到以制度落实责任、推进工作。完善生态环境保护考核、督察和问责机制,促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最严厉的追责保护生态环境。
专此报告。
附件:湘西州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指出的33个问题整改情况
******湘西自治州委
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
20xx年8月15日
附件
湘西州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指出的33个问题整改情况
一、部分县市区党委政府对环境保护工作的认识不到位,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不够好,未形成齐抓共管的大环保工作格局
(一)在个别谈话和召开座谈会的过程中,部分同志反映,湘西州对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重视程度自上而下存在逐级递减的情况,压力传导不够,责任落实不够。(完成整改,持续推进)
1.建立健全环境保护议事协调机构和环委会工作制度,成立由州委书记叶红专任顾问、州长龙晓华任主任的湘西州环境保护委员会,各县市均成立了环境保护委员会,并明确了委员会职责和运行机制,统筹协调全州环境保护工作重大问题。
2.按照《湘西州环境问题(事件)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湘西州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实施细则(试行)》,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对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抓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不力、导致严重后果的,依法实行终身追责。
3.下发《关于开展全州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强化党委和政府生态文明建设的主体责任,督促各地各部门自觉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4.将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突出环境问题整改纳入对县市区党委政府和州直有关单位绩效考核范畴,20xx年权重达到8%。
(二)仍有少部分地方党政领导“重发展,轻保护”,生态保护“喊在会上,讲在口上,停在纸上”。(完成整改,持续推进)
1.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召开常委会、常务会研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每年不少于4次。建立健全环境保护议事协调机构和工作制度,州本级和各县市均成立环境保护委员会。
2.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履责报告制度。州本级及各县市人民政府每年专题向同级人大报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完成情况,并通过主流媒体向社会公开。
3.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对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抓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不力、导致严重后果的,依法实行终身追责。20xx年,全州共对22名领导干部(12个项目)进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其中5名离任、17名任中审计。
(三)部分职能部门和基层领导对“一规定、一办法”欠学习,不熟悉,履行环保职责不到位。(完成整改,持续推进)
1.将******生态文明思想和党***、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的学习列为《州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xx年度理论学习计划》的重要内容,纳入全州各级干部培训内容。
2.各县市区均完善《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和《环境问题(事件)责任追究办法》,明确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责任。
(四)有的地方对于***和省环保督察交办的问题整改力度不够,标准不高,未达到预期效果。(完成整改,持续推进)
1.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充分利用“一台一报一网”等主流媒体,依法依规公开整改工作进度和信访件办理情况,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2.以问题为导向,对反馈意见指出的每个具体问题,按“六个一”的要求逐一制定整改工作方案,细化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实效。
3.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20xx年上半年,全州共立案52起,实施行政处罚46件,处罚总金额达万元。
4.严肃追责问责,截至6月30日,全州共问责处理42人,其中处级干部7人、科级干部29人、科级以下干部6人。
(五)吉首经开区存在企业未批先建而查处未落实未到位问题。(完成整改)
家企业中,有5家企业在督察之前已办理了环评审批手续,确实存在未批先建违法行为的12家,其中1家已退园,已按照相关规定对11家企业处罚到位。
2.举一反三,强化对园区生态环境监管执法力度,加强对园区企业的监管,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六)落实“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总原则的思想认识不够和执行力度不大,相关职能部门履职尽责不够,没有形成环境保护合力。(完成整改,持续推进)
州、县均出台相关文件,明确环境保护责任并层层纳入绩效考核范畴,压紧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七)湘西国家农业科技园内(花垣县)湖南省傻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等7家农业项目正在建设或已建成投产,但该园区的废水收集管网和处理设施均未开工建设。(正在整改)
1.据查,该农业园目前只有德龙牧业已投产使用,其污水应急处理站正常运行并达标排放。
2.已签订污水处理厂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合同,签订了排污口论证合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定稿已经完成,并于6月6日完成了初步评审,正按照专家意见对可行性研究报告修改完善;排污口论证已经启动。
3.强化监管和审批管理,已按照要求暂停审批涉水项目。
(八)高排放公交车淘汰进度慢。(完成整改)
我州97台高排放公交车已全部下线停运,并进行报废处置。投资6000余万元,新购97台纯电动公交车投入生产运营。
(九)花垣兄弟河与花垣河交汇处的一处城市下水管堵塞,污水通过顶盖漫溢多年,无人问津。(完成整改)
制定了整改实施方案,对该段管道进行紧急疏通,20xx年7月9日已整改完成,可正常通水。同时,对城区管网共175个污水管道监测井进行了全面清理,并建立日常维护管理制度,定期监管,规范管理维护。
二、***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未全面完成,省级环保督察立行立改力度不够,人民群众获得感有待进一步提升
(十)龙山县三元水泥厂内非法养猪场的问题,督察组于6月28日现场调查发现,该养猪场退出取缔不到位,仍在非法养殖。(完成整改)
20xx年7月7日,龙山县石羔街道会同畜牧水产局督促业主李民凤将养殖场生猪837头全部清运出场;7月9日至10日,县城管局对李民凤养殖场违法建筑及养殖栏舍进行拆除,拆除违法建筑面积1961平方米,拆除养殖栏舍面积4018平方米,并及时清除了建筑垃圾,栏舍和粪便已全部拆除并清理干净;7月11日至25日,县畜牧水产局组织专业队伍,对化粪池进行无害化处理,填埋立方米,整改情况已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
(十一)龙山王家棚煤矿污染问题是2017年***环保督察对湘西多次交办的信访件。(完成整改)
已建成日处理1500吨矿井涌水处理站一座、生态修复5000平方米,清理河道1000米。同时,建立长效运行管理机制,加强日常环境监管,确保污水处理站稳定达标运行。州纪委监委已依法对整改不力等行为进行了问责处理。
(十二)火车站货场污染问题是2017年***环保督察对湘西交办的51个信访件之一,虽然经过整改,但存在污染反弹问题,周边群众反复投诉。(完成整改)
吉首市政府制定了整改方案,多部门联合对火车站货场旁李兴现非法打砂场及货场内5家违规建设的小型加工作坊进行了拆除,现已拆除到位。已安装4套车辆冲洗平台,配备了4套自动喷淋设施,市城管执法局实行24小时蹲点驻守制,对进出车辆冲洗情况进行检查。市环保局对湖南吉龙铁路石料有限公司打砂场立案查处,罚款10万元,并责令停产,在未取得相关手续前,禁止擅自恢复生产。市城管执法局、市环卫处、市交通局等相关单位已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对火车站货场实行规范化管理。整改进展情况及时通过吉首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十三)***环保督察反馈六个问题之一的“湘西部分尾矿库排水重金属严重超标”问题。(完成整改)
1.对9个存在重金属超标问题的尾矿库“一库一策”制定整改方案,倒排工期强力推进整改,整治工作完成后,州环境监测站已采样复核,监测报告显示相关重金属数据达标。
***环保督察反馈的“湘西部分尾矿库排水重金属严重超标问题”已整改完成。
2.加强对渗漏液处理设施的长效监管,确保实现稳定达标排放,严防污染反弹。严格落实日常监测和监管,加强对尾矿库周边排水的长效监管,确保周边地表水水质达标。
(十四)督察组发现家庭作坊式黏土制砖制瓦厂11座,其中吉首市马颈坳镇有7家,有5家正在生产;花垣县接溪村仍有4家未取缔关闭到位。(完成整改)
年8月4日,吉首市政府对马颈坳镇境内7家非法粘土砖瓦窑生产用工棚、烧制窑拆除完毕,并实现“两断三清”;20xx年9月4日,花垣县政府组织经信局、国土局、环保局、公安局、花垣镇政府、龙潭镇政府等部门对接溪村4家砖瓦窑厂实施集中行动,依法整治,关闭取缔,并实现“两断三清”。
2.开展专项行动,对全州黏土砖企业再次进行排查整治,对非法制砖企业依法予以关停取缔。同时,强化宣传报道,将问题整改情况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十五)***环保督察反馈问题之一的太丰公司危险废物超期贮存量大,处置任务重,存在环境隐患与风险。(达到序时进度,持续推进)
1.强化日常监管,督促企业加快转移处置进度,按要求完成转移处置任务,同时落实好运输过程中的“三防”措施,杜绝二次污染。截止7月15日,花垣县太丰公司酸浸渣总库存量320000吨,实际转移处理量吨,月底任务数255000吨。
2.加强对全州所有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加快吉首吉庄公司、花垣三立集团酸浸渣转移处置进度。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格涉危险废物工业项目环评审批。
3.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州生态环境局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10大制度2项要求27项内容,已组织对涉危险废物企业开展“有计划、全覆盖、规范化”管理考核。
三、生态破坏现象较多,仍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任重道远
(十六)花垣县矿业环境问题仍然存在。(达到序时进度,持续推进)
1.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成立了湘西州矿业产业整治整合协调指导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全州矿业整治整合工作方案和花垣县矿业整治整合工作方案,印发了《花垣县矿业整治整合责任任务分解方案》,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推进问题整改。
2.突出重点领域,狠抓综合整治。矿区生态修复取得重大成效。对铅锌矿区内历史遗留的露采场、废石堆、矿部及工业广场等进行综合治理,全县矿山计划覆土5962亩,目前实际完成覆土6386亩,复绿4003亩,撒播花种2万斤,播撒草种万斤,完成矿区公路绿化公里、挡墙2100米、排水沟15300米。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按照依法取缔“小散乱污”浮选企业的要求,2017年底以来,全县163家铅锌浮选企业已关停162家,关停浮选产能万吨,关停浮选厂全部覆土复绿。电解锰企业淘汰退出有序开展,花垣县原有电解锰企业15家、规模万吨/年。2015年以来,已淘汰9家、万吨落后产能。加强矿区道路建设与管理。规划建设矿山道路14条,其中重建村组损坏道路9条公里,目前已完工;新建矿山专用道路5条公里,其中2条3公里已完工,3条公里已经完成水稳,现正组织路面施工。全面淘汰矿山老旧运输车辆,实行矿山公司化运输,成立太丰矿山有限责任公司,购置矿山专业运输车辆52台,25台已经上户。矿业深度整合取得重大进展。严格按照国家产业政策标准、环保标准、安全生产标准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全面推进矿业深度整合。以湖南志弘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作为花垣矿业的整合主体,设立了整合企业湘西华林矿业有限公司。推进铅锌采区整合,35个铅锌采区全部签订整合协议、28个采区资产移交华林公司接管。35个矿权整合为6个矿权的整合方案已获得省自然资源厅认可,已完成4个整合矿权的实地核查、报告编制。推进铅锌浮选生产线整合,整合新建的7条全新浮选生产线已签订整合协议,3条生产线完成资产移交,环评报告已获批复。推进铅锌尾矿库整合,保留的7个铅锌浮选尾矿库有3座已完成资产移交,安全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的尾矿库有5座,其余2座正在办理安全许可证。推进锰矿山矿业权整合,计划年内将锰矿山矿权数由5个整合减少到4个,目前正在办理申报审批手续。
3.州纪委监委已按要求对整改不力等情形依法依规进行了问责处理。
(十七)全州采石场遍地开花,仅永顺就达105家之多,多数违法生产,打击非法采砂采石工作部署落实不到位。(正在整改)
州委办、州政府办印发了《关于从严从紧规范管理露天矿山开采加工的意见》和《湘西自治州露天矿山开采加工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全面部署开展露天矿山开采加工专项整治工作。经全面摸排核实,全州持有采矿许可证以露天方式开采的矿山共351家,20xx年以来有开采迹象的无证非法采矿点111处。20xx年2月,全州持有采矿许可证的露天矿山从351家减少至333家,关闭注销18家。相关部门对333家持证露天矿山排查出来的问题,逐个提出了矿权处置和整治意见,对其中采矿许可证到期的183家,拟关闭90家,其它符合保留条件的93家依法办理延续登记并实行限期整改;采矿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的150家,拟关闭5家,其它符合保留条件的145家实行限期整治。目前,95家需关闭的矿山已全部关闭到位;拟保留的238家矿山,各县市区按照“一矿一策”要求制定了整治方案,正在加紧实施;环保整改完成进度在50%以上的矿山有91家,达到90%以上的有29家,已完成整改的有11家;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安全隐患整改同步推进。111处无证非法采矿点依法进行取缔,其中109处按“两断三清”要求取缔到位,其余2处已停止生产。同时,强化源头管控措施,严格涉砂石企业的审批,严格日常环境监管,督促企业严格落实污染防治措施,消除环境风险隐患。
(十八)部分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问题整治不到位。(完成整改)
州生态环境局对尚未整治到位的饮用水水源地问题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实时跟踪问效,督促县市区加快整改进度,按期完成整改任务。永顺县勺哈村居民生活污水整治、污水主管网、污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水进户收集支管网、雨污分离管道、河堤等整治工程全部完成;古丈县古阳河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沿公路防护栅栏已完成,宋家桥2处违规洗车点污水、公厕污水已整改到位;吉首市跃进水库、黄石洞水库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沿饮用水保护区(库区)的公路两侧已设置边沟、收集池等防护设施,并对库区旁山坡道路上生活垃圾及建筑装修类垃圾进行清理;省环保厅、省水利厅已发文批准撤销吉首万溶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湘环函〔20xx〕371号)。所有问题均已组织专家进行验收复核并上报销号,同时加强日常监管,对整治情况开展“回头看”,确保饮用水水源地安全。
(十九)在自然保护区内分布有32座水电站,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4座(小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有3座水电站长期违规运营发电、高望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葛竹溪电站已停止运营),县级自然保护区内有28个。保护区内的水电项目基本未设置鱼类回游通道、增殖放流和生态下泄流量控制措施。(达到序时进度,持续推进)
相关县市组织专门力量对辖区自然保护区内水电站进行全面排查和整治。永顺县完成了小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双溪、杉木溪、野竹溪3座水电站的关停、解网、拆除等工作;古丈县高望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完成了葛竹溪电站发电设备、厂房及生活区住房拆除和场地覆绿;保靖县白云山保护区完成了巴科、响水洞水电站生态流量泄放和水面垃圾处理等整改措施。县级自然保护区内电站正按照四部委文件要求和省、州整治方案持续推进,州水利局持续跟踪问效,各县市严格监管执法,严肃查处自然保护区内的环境违法违规行为,确保问题不反弹。
(二十)凤凰县两头羊省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内有1个露天采石厂和1个方解石采矿厂,二者均系凤凰县国土部门在自然保护区内违规审批,对生态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完成整改)
凤凰县政府迅速制定整改方案,立即开展清理整治工作,目前,两头羊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内非法采矿的米禾桥露天采石厂和亨泰来方解石采矿厂已依法拆除到位,并覆土复绿。同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严格监管执法,严厉打击违法采矿行为,规范自然保护区管理。
(二十一)黑臭水体问题尚未得到彻底解决。(正在整改)
完善区域纳污体系规划,加强源头治理,采取控源截污、清淤疏浚、垃圾清理、生态修复等措施,加大黑臭水体治理力度,强化城镇生活污水收集管网的建设力度。吉首市投资1400万元开展细溪河整治,已完成河道清淤1500米,累计清淤34000立方米,累计完成清表清障10808平方米,累计转运建筑废物约1000立方米,铺设石料约900立方米,拆除违章砖房1间,违章简易木屋2间。泸溪县投资1445万元完成火炉溪黑臭水体整治,20xx年12月该项工程完成验收。凤凰县投资6500万元实施了小溪河黑臭水体(回龙阁至兰经市场段)项目,河湖连通公里隧道已打通,完成了团结桥至县工商银行段、回龙阁至兰经市场段收集管网;20xx年5月底完成了沱江镇小溪河水门口至中心市场段黑臭水体整治,年内完成兰经市场至花果山段黑臭水体整治工程量的50%。保靖县投资380万元完成董家冲经迁小门口至沿江大道接酉水沟段黑臭水体整治。永顺县投资280万元完成连洞河黑臭水体整治。花垣县投资2600万元完成涧水溪黑臭水体整治。吉首市已组织对峒河两岸进行现场核实摸底,对溢出造成直排的问题进行整改,清理沿河两岸垃圾,完成了未进污水管网直排河流和人行道污水的收集。
(二十二)吉首市通号公司、太平洋建设公司等部分搅拌站及吉首市金坪村区域等道路施工现场未采取有效的洒水抑尘措施,车辆经过,尘土飞扬。(完成整改)
1.吉首市住建部门组织对太平洋建设公司、中国通号集团湖南分公司进行了现场调查取证,并下发了整改通知书,对通号公司违法行为作出罚款5万元的处罚决定。
2.太平洋建设公司、中国通号集团湖南分公司搅拌站已拆除;金坪村区域道路施工现场中铁八局工区路段设置了喷洒设施,对易扬尘路段进行了降尘抑尘,并增派了保洁人员和增加了洒水频次,加强了对路面的洒水降尘抑尘和清扫保洁,减少该区域路段的扬尘污染。
3.加强对吉首市城区扬尘污染防治和监督管理力度,城区空气环境质量明显好转,今年1至6月,吉首市环境空气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同比下降%,在全省14个市州中排名第1,空气环境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二十三)吉首市金盾、银盾宾馆旁边烧烤一条街,大部分店面都安装了油烟净化器,但基本上是向下水管道排放油烟。吉首市中大花园小区内烧烤夜宵店和吉首市民族宾馆旁砂子坳社区商住楼餐饮一条街,大部分店面虽然购置了无烟烧烤移动车或安装了油烟集中收集管道,但治理效果不理想,不管是向下水管道排放油烟,还是在店外低空排放,无组织排放污染问题客观存在,仍然会对楼上住户造成影响,这些问题导致群众投诉不断。(完成整改)
吉首市团结广场、中大花园及金盾、银盾宾馆区域共计33家餐饮经营户已按要求完成了油烟净化设施的安装并通过管道低空排放,经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监测,32家餐饮经营户餐饮油烟排放浓度均达到相关标准,另1家店面已改作他用。整改完成后未再接到周边群众投诉。进一步规范烧烤门店经营行为和经营秩序,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交办涉及区域的餐饮业经营者均已安装、使用油烟净化设施,未发现违规行为。及时将整改情况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向社会进行了公布,回应群众诉求。
四、环境执法能力薄弱,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不能适应新时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需要
(二十四)环保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完成整改,持续推进)
1.州委书记叶红专主持召开州委常委专题会议,同意州生态环境局借调10人,县市分局借调5人,在机构改革时统筹解决人员编制问题。目前,人员编制落实已作安排,正在研究中,且部分已落实,垂改启动后全部落实到位。
2.结合机构改革契机,厘清理顺州生态环境局机构设置,在局机关增加2个科室,增加行政编制4个。将生态环境领域相关单位的辐射环境监督、环境保护科研与环境影响评估等公益服务职责整合,组建州环境评估服务中心,为州生态环境局所属副处级公益类事业单位,拟增加15个事业编制,环保队伍建设基本适应新时代要求。目前,州生态环境局已落实借调人员10人,吉首、泸溪、凤凰、永顺分局已各借调5人。
3.强化队伍业务培训,适时开展工作讲评和执法业务集中学习,今年来,累计派出36名同志赴部、省及外地学习生态环境保护业务知识,切实增强业务能力。
(二十五)环保能力建设投入不足。(完成整改,持续推进)
州财政加大投入力度,积极支持生态环保建设。加大资金投入,保障环保能力建设。20xx年,州本级预算安排了环境监测专项及空气质量播报资金万元,较上年增长63%;安排了环境保护与管理、监测与监察专项120万元,较上年增长10%,支持空气质量标准监测能力建设,提升了环境监测等环保执法能力和水平。大力开展污染防治工作。20xx年,州本级预算安排污染防治专项资金5000万元,落实***和省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行动计划,推进环境污染治理。同时,将我州环境保护监察支队纳入政府执法机构保障序列,开展综合执法改革,落实人员、车辆、装备和经费保障,确保执法监管工作有序开展。
(二十六)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严重滞后,部分运行不正常。(完成阶段性整改,持续推进)
严格落实《湘西州城市双修三年行动计划(20xx-2020年)》,20xx年,吉首城区污水处理率在95%以上,其余各县县城污水处理率在93%以上,所有城关镇污水处理设施实现全覆盖,强化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污水截流、收集,基本实现城区污水收集全覆盖。20xx年,新建(续建)8座乡镇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公里。
(二十七)吉首市乾州污水处理厂二期废水在线监测系统运行台账记录显示外排废水总磷、总氮经常超标(一级A标准),且该厂存在向万溶江直排浑浊污水的现象。(完成整改)
吉首市政府立行立改,迅速制定整改方案,强力推进整改。目前,乾州污水处理厂二期提质改造工程已完成,垃圾填埋渗滤液已停止进入污水处理厂,新建污水处理厂外排废水总磷、总氮已稳定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加高集水池与输水管道结合部周边混凝土,杜绝污水沿边缘外溢至溢流口混凝土平台排入万溶江。同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加强日常监管,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二十八)龙山县宝塔污水处理厂污泥膨胀发酵,臭气严重,影响水质处理效果,在线监测数据多个超标。(完成整改)
龙山县政府立行立改,迅速排查外排水超标、污泥臭气污染原因,制定整改方案,新购卧螺式离心机一台,新建压泥厂房,加大压泥进度,完成存量污泥处理,及时处置新产生污泥;购置完善在线监测设备,已完成安装调试,并投入运行;每天对生化反应池内的漂浮物、水草进行清理,提高水质。举一反三,对整个污水处理厂及相关配套设施等进行升级改造,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加强环境监管,确保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二十九)城乡垃圾收集处置转运体系有待健全。(完成阶段性整改,持续推进)
1.结合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整州推进试点项目,加快建立健全城乡垃圾收集处置转运体系,实现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完善全州城镇生活垃圾填埋处理设施,吉首、凤凰等县市生活垃圾填埋场采用TOT特许经营模式由湘西首创水务有限公司、凤凰首创环境综合治理有限公司运营,泸溪县垃圾填埋场由泸溪县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有限公司运营,其他县都是由县环卫所运营管理。加快推进全州区域统筹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建设,吉首市计划投资亿元建设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处理规模1000吨/日,正常年处理垃圾量为万吨,统筹吉首市(含湘西经开区)、凤凰县、花垣县、泸溪县和古丈县生活垃圾收集处理;永顺县计划投资亿元,建设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处理规模500吨/日,正常年处理垃圾量为万吨,统筹永顺县、保靖县生活垃圾收集处理。
2.加快竣工验收工作,花垣县已委托第三方初步完成验收报告,正在组织专家评审;保靖县、龙山县已通过自主验收的专家评审,正在申请生态环境部门噪音和固废的验收;永顺县垃圾填埋场的污水处理系统已通过验收;吉首市正在准备验收资料。
3.加强日常监管,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规范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管理,确保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三十)吉首市台儿冲垃圾填埋场环境风险隐患大,其雨污分流系统不完善,未设立监测井,垃圾填埋区部分区域未设置边沟,导致渗滤液废水量增大;此外,该填埋场垃圾渗滤液处理能力不足,每天约140吨垃圾渗滤液通过专用管道排往乾州污水处理厂处理,对乾州污水处理厂影响较大。(完成整改)
吉首市政府立即组织对台儿冲垃圾填埋场环境风险进行全方位排查,并根据排查出的风险隐患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人。已规范设立5座地下水监测井,加强周边地下水质的监测;二期渗滤液处理系统已建设完成并投入运行,目前总处理能力为400吨/日,垃圾渗滤液日处理量满足垃圾填埋场要求;填埋区采用分层碾压、及时覆膜、杀蝇除臭的方式进行填埋,产生的沼气通过设置的导气石笼排出;张社大道指挥部已在修复垃圾场周边截洪沟,山水不再进入垃圾填埋场区域。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规范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管理,确保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三十一)永顺县小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双溪电站(2013年投产)、衫木溪水电站(2009年投产)、野竹溪水电站(2010年投产)3座水电站投产至今未通过水利验收,长期违规运营,水利部门未对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完成整改)
永顺县政府立行立改,专题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稳步推进问题整改,目前,永顺县小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3座水电站已完成拆除。
(三十二)对于督察组前期查实并交办的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除尘脱硫设施运行不正常,吉首友联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喷漆房废气收集处理设施闲置、危险废物未按规范暂存、调漆工段废气未有效收集处理,“龙城中心”房地产项目未落实收尘降尘、清洗覆盖的污染防治措施等违法行为,当地政府仅责令改正,均未依法立案查处,存在以改代罚、执法不严的问题。(完成整改)
依法依规查处相关环境违法行为,对“龙城中心”工程建设中存在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罚款10万元;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燃煤锅炉脱硫设施已正常运行,污染物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吉首友联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已规范建设调漆房和废油漆桶暂存间,调漆废气经收集处理后高空排放。龙山县住建部门联合县城市综合执法部门开展了大气污染防治联合专项整治工作,对建筑工地、商混企业和渣土公司进行专项整治。同时,强化对辖区内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形成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20xx年上半年,全州共立案52起,实施行政处罚46件,处罚总金额达万元。
(三十三)码头和船舶污染随意排放,全州22个港口和758艘各类船舶基本未配套建设油污水收集处理系统和油水分离设施,生活垃圾和油污水随意排放,污染水域。(完成整改)
开展码头和船舶整治专项行动,全面排查码头和船舶环境污染问题,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管,适时开展监督检查,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确保水质安全。目前,全州5个港口16座码头22个泊位,所有港口和码头均已配备简易船舶污染物接收垃圾箱。全州共有船舶634艘,均按规定配齐船舶防污染设备,污染物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其中195艘小型机动船配齐污油桶,121艘中型机动船舶已安装油水分离器和生活污水处理装置;278艘非机动船舶配齐垃圾桶。同时,对已完成安装防污染设备的船舶,均已发放《船舶防污染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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