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问题排查整改工作方案(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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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问题排查整改工作方案(完整)

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问题排查整改工作方案  

根据《省委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抓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省委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问题排查整改的通知》、《******XX市委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抓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问题整改的工作提示》、《******XX区委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关于印发《XX区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问题排查整改工作方案》的紧急通知》要求,为做好全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问题整改工作,结合当前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意义

  持续按照“四个不摘”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省、市、特区各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指导意见精神,坚持问题导向、目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对全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各项工作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找准找全工作中存在的漏洞、短板和风险点,以整改促巩固、以整改促拓展、以整改促衔接,切实做到短板早发现、问题早整改、风险早消除,进一步巩固拓展全镇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二、时间安排

  排查时间:11月10日—11月30日;

  

整改时限:按照边查边改的原则,随时发现、随时整改,11月30日前全部整改完毕。

三、排查内容

全面围绕省市安排的8个方面11项工作进行排查整改:

(一)产业发展方面。重点排查农业园区建设实施情况,是否存大棚、圈、冷库等农业设施闲置弃管及盘活整改情况,产业项目是存在拖欠工程款或土地流转费、民工工资情况,产业项目利益联结机制建立及产业分红是否及时兑现到位等情况。(特区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镇级牵头站办所:扶贫工作站、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二)就业帮扶方面。排查农村有劳动力稳岗就业情况,劳动力就业信息排查更新、消除劳动力家庭“零就业”家庭、劳动力就业培训、帮扶车间认定管理、乡村公益性岗位作用发挥等情况(特区牵头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镇级牵头站办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三)“3+1”保障方面

1.教育保障。排查是否存在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少年儿童不在校情况,是否存在建档立卡户和“三类”监测对象农户存在教育扶贫政策应享受未享受情况,及改善义务教育办学条件、乡村教师培训、职业化教育等方面。(特区牵头单位:教育局,镇级牵头站办所:中心校)

  

2.医疗保障。排查建档立卡户和“三类”监测对象农户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情况;符合参保资助对象落实参保资助政策情况,“三重医疗”保障和大病救治落实情况,慢性病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情况,村卫生室建设和村医配备、基药配备情况等。(特区牵头单位:医保局、卫健局,镇级牵头站办所:合医办、卫生院)

3.住房安全保障。排查农村住房安全问题动态管理机制建立情况,农户家庭住房安全情况、因灾或其他因素导致出现的危房整治情况等。(特区牵头单位:住建局,镇级牵头站办所:项目办)

4.安全饮水保障。一是排查有没有已建工程不通水问题。查看工程是否完工并正常通水,若未通水,注明原因(如前期工作深度不够、施工质量不合格、工程未移交使用、配套设施不齐备、管网被损坏等)。二是排查有没有群众用水不保障问题。通过查看水表、问询群众等形式,了解供水是否正常;若不正常,注明原因(如干旱、管网渗漏、季节性缺水等)。三是排查有没有水质不达标问题。对集中式供水工程,通过查阅水质检测、监测报告判断是否达标;对分散式供水工程,通过“望闻问尝”方式现场进行判断;若不达标,注明原因(如水源点选取不合理、水源受污染、消毒设备未安装、消毒设备未正常使用、消毒产品不合格、消毒剂投加位置不合理等)。四是排查有没有工程管护不到位问题。主要查看责任落实、人员配备、长效机制等;若不到位,注明对应原因(如“三个责任”“三项制度”未落实、管水员未配备、管水员不具备相应履责能力、水费未收缴等)。五是排查有没有用水宣传不到位问题。查看分时分片供水群众是否知晓,县级农村供水服务热线、供水单位电话、管水员电话是否粘贴,水价、水费收支是否公示。六是排查有没有群众不满意问题。以户为单位,随机询问群众对饮水状况满意程度,90%以上为满意、70-80%为较满意、60-70%为一般、60%以下为不满意。(特区牵头单位:水务局,镇级牵头站办所:水务中心)  

(四)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方面。排查搬迁户是否稳定入住,是否存在“两头住”、返迁等情况,易地扶贫点“五个体系”建设情况,有劳动力搬迁家庭就业情况,家庭收入情况,搬迁户低保、医疗等政策保障落实情况,安置点基础设施及巩固服务设施完善情况等。(特区牵头单位:生态移民局,特区责任单位:人社局、医保局、乡村振兴局等易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镇级牵头站办所:项目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合医办、扶贫工作站)  

(五)扶贫资产管理方面。排查扶贫资金及衔接资金日常监管是否到位,是否加强全过程绩效管理,是否存在项目实施进度缓慢、后续管护不到位、资金项目监管不到位等情况;扶贫资产摸排是否精准到位、扶贫资产管护运营是否到位、收益分配使用是否规范透明、项目资产处置是否合理合规,资产后续管护是否存在闲置、脱管弃管等。(特区牵头单位:乡村振兴局、财政局,镇级牵头站办所:扶贫工作站、财政所)

  

(六)动态监测和帮扶方面  

1.排查是否存在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7000元,是否存在因学、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原因导致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而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情况。  

2.排查是否健全易返贫致贫人口定期排查工作机制,健全风险预警研判和处置机制,是否建立预警线索台账、对各级预警线索是否入户核查和研判,是否存在监测对象漏认定情况,已纳入系统监测对象是否落实相关帮扶措施,已消除风险农户是否稳定消除;纳入系统监测对象是否建立帮扶档案(2021年新识别户按照《XX区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监测对象帮扶档案资料的通知》目录建立,2021年之前识别户收集享受的帮扶措施印证资料建立)。(特区牵头单位:乡村振兴局,镇级牵头站办所:扶贫工作站)

(七)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方面。排查农村户厕摸排整改情况、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情况,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及农村乱搭乱建、乱堆乱放排乱倒情况。(特区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六枝分局、城市综合执法局,镇级牵头站办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执法队)  

(八)群众反映问题线索方面。排査群众反映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及推进乡村振兴方面问题线索是否得到及时有效地核查、处置和办理答复,是否有效维护群众利益,提高群众获得感、知晓率和满意度。(特区牵头单位:特区乡村振兴局、各有关部门,镇级牵头站办所:扶贫工作站)

  

四、排查整改措施  

(一)坚持分级统筹推进。由镇党委、政府统筹,组织好各站所、专班、各村(居)开展全面排查整改。  

(二)坚持分类专项推进。由各涉及业务工作的分管领导牵头,加强与区级对应部门的沟通对接,按照区级部门的排查任务清单和工作时限,强化对村级的业务指导和调度,有效推进辖区内村(居)各项工作的排查整改。  

(三)坚持层层过滤推进。一是各村每日分类汇总各类排查问题、每日开展问题研判整改,对应能够立即整改的,及时明确整改人员、制定具体整改措施、限定整改时限,及时推进问题整改;村级不能整改问题要按照问题分类对应报送相关站所。二是镇级定期分类汇总问题排查整改台账,召集涉及站所及相关分管领导,进一步加强村级已整改问题的研判核实;同时,对村级不能整改问题进行研判,逐个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人员和时限,全面推进问题整改;对镇级不能整改的问题,及时梳理报送区级相关部门解决。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统筹组织。11月7日前组织召开乡村振兴团专题会议,对排查整改工作进行全面的安排部署,制定详细周密的行动方案,明确工作任务、限定时间节点,充分调动各级各类人员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全面、有序的做好排查和问题整改工作,确保存在短板及时发现、高效补齐。

  

(二)强化责任落实。切实增强镇和村(居)的工作联动,认真开展各项工作问题排查整改,全面确保问题排查的真实性和短板补齐的可靠性。  

(四)强化工作调度。一是镇级按照“三日一调度”的方式,及时调度和收集汇总各村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掌握工作推进进度和问题整改情况;按照“一周一调度”的方式,定期上报排查整改情况(附件1和附件2)。二是镇级各牵头站办所拟写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问题排查整改工作情况报告,交镇扶贫工作站汇总后,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盖章,于X月22日、X月22日前报区委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三是镇级明确专门的联络员负责报送相关资料到特区相应单位和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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