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工资结算协议书7篇

篇一:农民工工资结算协议书

  

  精选合同.建设工程农民工工资委托支付协议

  甲方:(发包人)

  乙方:(承包人)

  项目农民工工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之规定和《关于建设领域实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要求,经双方友好协商,现就农民工工资发放事宜协议如下:

  一、农民工工资实行总包方代发制度,甲方承诺按分包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劳务分包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不得以工程款被拖欠或施工质量缺陷等理由拒付农民工工资。

  二、乙方委托甲方代发农民工工资,农民工个人工资账户、银行卡的开办由乙方负责在当地指定银行实名办理,并将工资卡发放至农民工手中。

  三、农民工工资应按月支付,按月支付的农民工工资作为甲方支付每月分包工程款的依据,并从中扣除。

  四、农民工工资发放及考勤:

  1、农民工进入施工现场,乙方应将进驻人员信息上报甲方,甲方应及时核对,没有上报的视为未进入施工现场。

  2、乙方要对进入项目施工现场的农民工进行登记造册,注明工种,所在班组,工资标准等。

  3、乙方授权

  为其施工现场劳资专管员,负责每月考核农民工工作量,编制“农民工工时考勤表”和“农民工工资表”(一式两份),经农民工本人签字后交一份给甲方,甲方通过设立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直接将工资划入农民工个人工资卡内。

  五、发票开具

  乙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在发票“备注栏”打印“含总包企业通过农民工工资专户代付农民工工资****元”,并必须在发票“备注栏”打印“项目所在地的县市(区)和项目的名称”。建筑总承包方将银行盖章的农民工资发放流水1/2精选合同.单交给乙方,乙方将该银行盖章的农民工资发放流水单与增值税发票存根联一同装订备查。

  六、违约责任

  施工期间,如发生农民工工资拖欠,按下列方式处理:

  1、甲方未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的,由其无条件支付所欠农民工工资。

  2、乙方伪造出勤信息,提供虚假身份信息套取工资,高估算农民工工资的,由甲方先行支付所欠工人工资,经核实,高估冒算超出费用,甲方按2倍向乙方收回,从剩余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3、甲方只负责工资发放,人员管理、安全教育、事故损害等仍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七、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双方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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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农民工工资结算协议书

  

  农民工工资付款协议书

  (最新版)

  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农民工工资付款协议书1_______份有限公司:

  为了切实维护建筑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确保社会和企业稳定,根据各级政府和相关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公司承包_______工程的劳务施工实际情况,特作如下慎重承诺:

  1、我公司将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以及天关于农民工工资发放的相关要求,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

  2、我公司一定按照规定将农民工工资足额、直接发放到农民工手中;保证将每月发放的农民工工资表(表格形式、现场负责人和班组长签字认可、农民工本人签字)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农民工工资如实、及时上报给贵司项目部,否则我司(或个人)愿意接受贵司的处理;

  3、如因农民工工资发放、处置不力,导致农民工有不同形式的上访、闹访、集访等事件发生,项目部将立即停止对我公司(或个人)劳务工程款的支付,我公司(或个人)愿意将剩余工程款用作民工工资保证金。

  由此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和损失由我公司(或个人)承担。

  特此承诺!

  承诺单位(或个人):

  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

  __年__月__日

  农民工工资付款协议书2为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按照__市锦都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秦皇岛分公司、秦皇岛劳动局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的实施意见》的要求,本人郑重承诺:

  1、认真开展对所属项目部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自查自纠,严格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

  2、对已经通过包工头发放的工资,保证监督包工头发放到农民工本人手中。

  3、对尚未发放的工资,保证直接支付给农民工本人。

  4、资金全部足额发放到位。

  5、认真做好农民工的工作,保证不发生因拖欠工资造成农民工投诉或群体性上访事件。

  我单位自愿接受公司劳资部门的监督,如有违反,愿承担法律责任,接受处理和处罚。

  项目部经理签字:

  __年__月__日

  农民工工资付款协议书3为了保证民工的合法权益,保障民工工资,本公司郑重承诺在建各种项目合同工程,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合同要求支付民工工资,保障民工工资,现承诺如下:

  1、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民工工资的有关规定。

  2、按照《劳动法》规定雇佣和使用民工,工资将及时如数发给民工。

  3、我公司劳务班组雇佣民工的将要求各班组按照规定签订用工合同,并负责督促其按照合同规定及时结付民工工资。

  4、按照劳动法规定雇佣和使用民工工资将直接发放给民工本人,严禁发放给包工头。

  5、我公司对民工工资的支付负直接责任,全面负责与之形成劳务关系的民工的.用工管理。

  6、我公司在民工进场后10内建立进场民工花名册,其中包含进场民工个人详细信息、进场时间、从事工种、所在班组等资料,随册附进场民工身份证,劳动合同、技术专业证书等相关材料,随时掌握进场民工的数量。我公司项目负责人直接管理施工现场的民工,不得通过包工头、带班长等代管。

  7、我公司民工工资的支付工作接受建设单位监督管理,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就民工工资的支付作出约定,我公司按建设单位提供的规范文本签订保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的承诺书。我公司若有违反合同约定中民工工资支付相关条款及承诺书中条款的行为,全部责任由我公司承担,并按照合同约定的违约条款对建设单位负责。

  8、如果发生违反规定拖欠或克扣民工工资行为造成民工上访,本公司愿意接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建设、公安等部门依照有关规定作出的处罚和决定。

  9、我公司相关人员积极配合承包方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发放的各项工作,协调各方面关系,及时按承包方要求送交各项资料。

  承诺单位:___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20__年9月20日

  农民工工资付款协议书4为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以(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的资格,郑重承诺:

  本企业如果中标承建__项目__合同段工程,需要使用农民工时,将保证做到:

  1、按照《劳动法》规定雇佣和使用农民工,工资将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严禁发放给“包工头”。

  2、我公司分包单位雇佣农民工的,将要求分包单位按照第1条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负责督促其按照合同规定及时结付农民工工资。如因我公司未按合同约定与分包单位结清工程款,致使后者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将由我公司先行垫付欠款。本公司对分包单位清偿欠农民工工资负总责。

  3、如果发生违反规定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行为,造成农民工上访,本公司愿意接受业主依照有关规定作出的处罚决定。

  4、本公司同意:在合同执行期间由业主代表每月扣留工程计量款的1%作为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业主代表视我公司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据实结算返还剩余的保障金。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名)

  __年__月__日

  农民工工资付款协议书5致:__________公司

  为进一步保障民工合法权益,我司特向贵司就民工权益保障工作做如下承诺:

  一、我司承诺继续认真履行职责,做好本公司在贵司承建的施工项目的民工管理工作,足额支付劳务分包单位的工程款款,确保按时足额将民工工资发放到民工本人,安排好本公司民工的生活。

  二、一旦出现本公司严重拖欠民工工资,导致民工因欠薪闹事,同意由贵司直接代为支付民工工资,并在下期进度款中扣除。

  三、一旦出现本公司因民工权益保障工作不到位,导致重大突发事件,并造成一定影响,本公司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并承诺向贵司偿付违反承诺赔偿金。

  特此承诺!

  承诺人:__________(公司公章)

  承诺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篇三:农民工工资结算协议书

  

  农民工工资发放协议书

  第一篇:农民工工资发放协议书

  农民工工资发放及保险协议书

  项目名称:总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进一步完善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和施工人员购买意外伤亡保险问题,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本公司根据2010年2月5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解决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紧急通知》、2004年10月1日起施行的《陕西省企业工资支付条例》、《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号)、以及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签订本协议。

  经双方协议,现就农民工工资支付以及购买保险事宜协议内容如下:

  一、分包单位是本工程农民工管理的责任人,全面负责施工过程中农民工的管理、用工合同管理和民工工资发放等工作。在施工过程中必须确保按规定、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工资必须直接发放到民工本人手中。

  1、公司要求各分包单位按劳动合同、劳动协议约定的数额进行发放,分包单位承诺在收到工程款后10日内付清全部农民工工资,特别是春节期间必须严格执行,不得拖欠。

  2、所支付的农民工工资必须直接发到农民工本人或劳务分包人,并由其签收。

  3、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部将设立投述举报电话,如果我公司接到农民工就拖欠工资方面的举报,我公司有权从分包单位的工程款中直接扣除发放拖欠的工资。

  4、如果发生违反规定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行为,造成农民工上访等行为,而引起的我公司形象受损以及引发的一切法律、经济纠纷均由分包单位承担。

  二、分包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及时为

  农民工办理参加工伤保险手续,并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同时,按照《建筑法》规定,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农民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分包单位须在办理第一次进度款时将办理的工伤保险单据原件或合同一并交与公司审查,并保存其复印件备案。若不能提供保险单据原件或合同,我方有权停止对分包单位的付款,直至出具单据或合同原件为止。

  三、本协议经双方签字有效并工程合同同具法律效力,本协议一式

  叁

  份,甲方

  贰

  份,乙方

  壹

  份。

  甲方:单位名称(盖章)乙方:单位名称(盖章)

  代

  表

  人:(签字)代

  表

  人:(签字)单位地址:单位地址:单位电话:单位电话:年月日年月

  日

  第二篇:农民工工资发放协议书

  农民工工资发放协议书

  项目名称:东方城苏南工业园二期道路工程

  总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劳务分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进一步完善解决农民工工资拖久问题,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本公司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签订本协议。

  经双方协议,现就农民工资支付协议内容如下:

  1.劳务分包单位是本工程农民工管理的责任人,全面负责施工过程中农民工的管理、用工合同管理和民工工资发放等工作。在施工过程中必须确保按规定、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工资必须直接发放到民工本人手中。

  2.公司要求劳务分包单位按劳动合同、劳动协议书约定的数额进行发放,劳务分包单位承诺在收到工程款后10日内付清全部农民工工资,不得拖欠。

  3.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部将设立投述举报电话,如果我公司接到农民工就拖欠工资方面的举报,我公司有权从劳务分包单位的工程款中直接扣除发放拖欠的工资。

  4.如果发生违反规定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行为,造成农民工上访等行为,而引起的我公司形象受损以及引发的一切法律、经济纠纷均由劳务分包单位承担。

  5.根据双方协议,工程完成后,甲方预付给乙方人工费的50%,其余的人工费甲方验收合格后扣除质保金2000元,一次性付清。如果乙方施工中造成质量不合格的地方,乙方(连工带料)无偿返修,造成后果由乙方负责。

  6.本协议经双力签字后有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第三篇:农民工工资发放承诺书

  农民工工资发放承诺书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在政府部门的监督下,双方做出如下承诺:

  1、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农民工工资单,将乙方农民工工资按照乙方提供的农民工个人银行账号,将工资打入该农民工银行个人账号。

  2、乙方必须保证所提供的农民工工资表中人员信息均真实有效,所涉及人员为乙方工程建设期间所有人员,个人工资总额为其工程建设期间所有工资,若因乙方原因造成信息有误,由乙方负全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若在甲方将此次上报农民工工资发放完成后,乙方再次聚集人员对甲方用无理取闹、辱骂、人身攻击、堵门、拉闸断电等方式影响甲方正常办公及生活,甚至出现损坏甲方财产、伤害甲方工作人员等现象时,由乙方负全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除以上三项承诺外,乙方在施工期间,所发生的其他经济费用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负全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见证人(XXX政府):

  甲方代表:乙方法定委托人:

  第四篇: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制度

  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制度

  一、工人个人劳务用工合同书的签订

  所有入场的劳务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由劳务公司、劳务工人本人签字盖章的“建筑工程劳务用工合同书”,合同文本统一,留存工程项目部备查。

  二、实名登记制度和用工档案

  劳务作业人员进退场实行身份证实名登记制度,形成“项目部劳务人员花名册”,花名册上留有个人亲笔签名,以备发放工资时核对签字。建立“劳务作业人员用工档案”,留存身份证复印件。花名册、劳务用工合同书、用工档案三者须对应一致。

  三、工程量确认验收及上报

  项目部监督劳务分包队伍对每个作业人员的工程量进行及时的验收确认,对当时做出的奖罚必须经个人核实确认,对出现中途退场提前终止合同的,必须由工人个人签字确认退场前发生的工程量。以上两项均须报项目部备案,避免因工程量多少形成误解和纠纷,并以此为基础汇总成本月由发承包方签字确认的工程量,作为当月上报分包结算资料。每月27日前,项目部根据劳务队伍上报的农民工工资发放表,形成当月“工资发放确认书”上报公司财务处,该资料须加盖分包方公章并有项目经理、劳务队伍负责人、工人个人签字认可。

  四、工资发放

  农民工的工资要发放到个人手中,工资支付凭证复印件存放项目部备查。并且在工资发放时必须提供以下依据到公司财务处方可发放,缺一不可,分别是:

  ①建筑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②工人个人劳务用工合同书

  ③农民工花名册(须有个人签字)

  ④审批后的当月“工资发放确认书”

  ⑤用农民工身份证办理的个人工资支付银行卡(该卡的办理由财

  务部门根据花名册和个人劳务用工合同书办理,用于工资发放)

  第五篇:农民工工资发放承诺书

  农民工工资发放承诺书

  西藏永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为了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确保社会和企业稳定,根据各级政府和相关主管部门的要求,结合我公司国网西藏物资公司周转房项目的实际情况,特作如下慎重承诺:

  1、我班组将严格按照施工归属地上级主管部门以及贵公司关于农民工工资发放的相关要求,切实做好农民工进场验证、考勤、工资发放工作。

  2、我班组保证在领取进度款后,一定将农民工工资足额直接发放到农民工手中,并保证将每月工资发放表及时上报给项目部,并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如有虚假和不报的情况发生,我班组愿意接受贵公司的处罚。

  3、如因农民工工资发放不到位或处置不力,导致农民工有不同形式的上访、闹访、集访等恶性事件的发生,我班组愿意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

  4、我班组承诺不因任何原因以拖欠农民工工资为由,唆使或促成农民工罢工、上访和恶意讨薪事件的发生。如有发生此类情况,我班组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

  特此承诺!

  承诺班组:

  2018年7月

  日

篇四:农民工工资结算协议书

  

  农民工工资支付协议

  甲方(业主):

  乙方(承包单位):

  为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维护XX有限责任公司的形象和声誉,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现与承包单位签署以下协议条款:

  1.对承接的工程,乙方不得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如若确有必要将部分工程分包,须取得甲方书面许可。

  2.乙方须依法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管理规范的分包企业,并对企业劳动用工和工资发放严格监督管理。

  3.乙方或乙方的分包单位雇佣农民工的,应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乙方有义务对其分包单位进行督促监督。如因乙方未按合同约定与分包单位结清工程款,致使后者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将由乙方先行垫付欠款。乙方对分包单位清偿拖欠农民工工资负总责。

  4.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及乙方分包单位对农民工工资的支付情况,如因农民工工资发放、处置不力,导致农民工有不同形式的上访、闹访、集访等事件发生,甲方可立即停止对乙方工程款的支付,将乙方剩余工程款用作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若甲方因特殊情况为乙方垫付农民工工资的,甲方将有权向乙方索赔垫付金额的两倍作为违约金,甲方有权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5.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均应提交XX市仲裁委员会裁决。

  6.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本协议自签署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五:农民工工资结算协议书

  

  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三方协议书

  甲方(建设业主单位):地址:法定代表(委托)人:施工项目名称:乙方(建筑施工企业):地址:法定代表人(委托)人:监督方(劳动保障部门):

  为了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从源头上治理和预防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劳社部发[2004]22号)等法规文件精神,经与建设业主单位、建设施工企业三方协商,就保证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问题达成协议如下:一、建设施工项目开工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建筑施工企业在招用农民工后,应在30日内依法与农民工签订规范的书面劳动用工合同,并建立劳动用工备案管理台账,建筑施工企业在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时,不得收取抵押金、风险金。劳动用工合同、劳动用工备案表1个月内报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备案,作为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必备资料。

  二、施工企业要严格执行农民工考勤制度,应对每个农民工发放考勤卡,每天应记录民工的出勤、工作完成情况及日工资情况,并由负责考勤和工资结算负责人签字认可,每月清算

  出勤总量和月工资总额。工资必须每月至少结算一次,每月应编制工资支付表,工资表应登记身份证号、总工天、工资总额、已付工资、应发工资等主要信息,工资表必须由负责考勤和核算工资的负责人签字认可。

  三、建设业主单位必须按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督促施工单位及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施工企业应以货币形式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采用先发放生活费,工程结算后再付工资的违法支付方式,也不得以工程款未结算、工程质量纠纷为理由拖欠农民工工资。双方约定支付工资期限低于1个月或按照完成一定量任务支付工资的,在约定条件出现后应及时支付。

  四、建设业主单位未按合同约定与建筑施工企业结算工程款,致使建筑施工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建设单位先行垫付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五、建筑施工企业不得将工程违反规定转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的组织或个人,否则应承担支付拖欠农民工工资全部责任。建筑施工企业应当根据劳动合同约定日期以法定货币形式将工资按月直接支付给农民工本人,由农民工本人在工资表上签字领取,或委托银行发放,因特殊情况本人不能领取的,应由民工本人书面委托他人代为领取;建筑施工企业将工资发放给包工头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导致拖欠的,由建筑施工企业负全部法律责任。

  六、建筑施工企业应依法通过集体协商或其他民主协调形式制定内部工资支付办法,并告知全体农民工,同时抄报劳动保障监察机构。

  七、建设单位要对建筑施工企业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情况进

  行监管,建立审核备案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在拨付工程进度款前,要对上月工资支付情况进行核实,如存在未足额支付工资问题的,在监督建设施工企业先行支付工资后再行拨付。建设单位对本单位发包的工程承担连带经济责任。施工企业要在每月工资支付后5日内将农民工本人签字的工资支付表上报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工资支付表应由建设单位、建筑施工企业审核确认后签章,作为工程项目竣工后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必备资料。

  八、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对建筑施工企业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并实施“黑名单制度”。

  即对用人单位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列入“黑名单”:1、不按照规定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或签订的劳动合同内容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在规定的期限内未改正的;

  2、拖欠农民工工资,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清偿,在规定期限内未清偿的;

  3、克扣农民工工资,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偿付,在规定期限内未偿付的;

  4、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向农民工收取定金、保证金(抵押金)或扣留居民身份证,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退还,在规定期限内拒不退还的;5、侵犯农民工合法权益,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改正的。

  对列入“黑名单”的施工单位,加大监督检查、惩治力度,对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缴纳、退付上严格审核。

  对违反规定拖欠农民工工资,情节严重,造成重大上访事件的施工企业,在责令支付工资的同时向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建议依法降低或取消其施工资质。

  十、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对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建筑施工企业,严格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进行处罚并责令支付,拒不支付的,按照《刑法》相关规定移交公安部门。

  十一、其他未涉及到本协议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十二、本协议由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监督执行。

  十三、本协议书一式三份,协议三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监督方(盖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篇六:农民工工资结算协议书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建设部《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地方相关法律、文件的规定,为保证本工程高效优质,目标计划顺利实施,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合法利益,维护社会稳定,特签定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乙双方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地方政府有关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有关规定,每月结算前,乙方应提供当月应付工资的民工工资表和考勤表。

  二、乙方应认真执行劳动合同法,与聘用的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并且将合同文本一份提交甲方备案,明确劳动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劳动报酬、工资支付管理条例,保证农民工工资足额支付,确保合法用工,在合同履行期间,工程合同内的农民工用工活动坚持公正、公平、诚信、透明的原则,不损害农民工利益。

  三、在合同工程实施过程中如有发生

  (1)、不按照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不规范情况;

  (2)、拖欠农民工工资、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农民工劳动安全保护欠缺;

  (3)、因欠薪导致的闹事、打斗、死伤、上访事件等。

  乙方愿接受甲方的处罚,每发生一起欠薪事件,无论最终责任在任何环节,甲方将对乙方处以欠薪额度五倍的罚款,罚款在劳务结算款中扣除。并根据其对甲方不利影响程度进行相应索赔。以保证农民工工资足额及时发放支付。

  四、本次乙方委托甲方代付农民工工资合计金额(大写):且乙方同意代付的工资款从乙方计价款中扣除。

  本协议书作为劳务施工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在合同有效期内一直保持有效。

  甲方(章):

  乙方(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的订立方式具体包括了书面形式、口头形式以及其他形式等等,但不管是以哪种方式来订立合同的,此时都有一些事项是需要当事人了解注意的。

  《合同法》虽然规定一方违约,另一方可以向其追索违约金或赔偿金,但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数额或计算方法,法院就会视为双方当时放弃违约金权利,而不予支持。增加赔偿实际损失的举证难度。

  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实践中如把定金写成订金,因订金在法律上被认定为预付款,不具有担保功能。

篇七:农民工工资结算协议书

  

  农民工工资清算协议书范本

  民工工资结算协议书

  甲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身份证号码:

  丙方:(劳务队),身份证号码:5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41乙方承接了甲方的主体工程项目的建设施工项目并向甲方出具承诺书,乙方与丙方签订了劳务工人及机械设备分项合同书,均参与主体工程项目的施工建设截止2022年8月1日止,甲方按时支付了乙方工程款,乙方也按进度款支付了丙方劳务费。鉴于丙方无法支付16个劳务班组工人劳务工资,各班组成员详见附件。经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称市劳动局)调解,甲方就乙方、丙方及各劳务班组的工人工资等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与丙方于2022年8月9日签字确认的1号花园一期主体主体工程项目工程工资结算单(详见附页结算单)及丙方已造册登记的工人工资总计为人民币4118953元(大写肆佰壹拾壹万捌仟玖佰伍拾叁元),乙方和丙方共同确认对结算金额准确性、真实性、有效性负经济和法律责任。现由劳动局协调,乙方、丙方同意甲方一次性代付丙方欠付各劳务班组成员欠付的工人工资结算款。

  2、甲方代乙方支付了工人工资结算款4118953元后,乙方同意甲方在乙方的工程款中就前述代付工人工资直接冲抵。乙方或丙方不认同甲方代乙方向丙方支付的工资数额的,则乙方和丙方应将甲方所代付的工资全额的本金及其利息、违约金退还给甲方(利息、违约金以甲方代付出的全

  部金额为本金,自甲方付款之日起,按月利率2%计付至还清全部款项之日止)。

  3、丙方分包的劳务组领取工资结算后,与花园一期主体工程项目工资不存在任何争议纠纷,个别小班组成员领取工资后24小时内清理自身财务,自行撤离工场,不得实施影响甲方声誉和正常办公的任何行为,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丙方可以重新招聘请工人,但必须报甲方书面备案认可后才可录用。

  4、本协议经甲乙丙三方签字或盖章后成立并生效。本协议一式四份,由甲乙丙三方及市劳动局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丙方所聘请的所有班组成员均作为本协议的丙方,所有班组成员均已经明确清楚知晓本协议的全部条款,且自愿并同意接受本协议各条款的约束,所有班组成员在附表中签字并加盖手指模后,本协议的全部条款均对所有班组成员产生法律效力,所有班组成员均应收到本协议各条款的约束,不得违反,否则,甲方有权采取任何途径追究各班组组长和各成员的民事、刑事等法律责任。

  6、协议附件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详细如下:

  甲方(盖章):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签字):

  丙方:

  丙方代理人(签字):

  (各班组成员签字另附页)

  见证方代表(签字或盖章):

  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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