偿还500元债务,17岁少年酿血案

摩的师傅身中30余刀

2011年6月26日19时许,四川省南部县公安局伏虎派出所值班室的电话骤然响起,报警人为伏虎镇镇江庙村群众,他在电话里称:村里的水泥路上躺着一个满身是血的男子,附近的水沟里有一辆摩托车,可能发生了交通事故,让民警赶快前去处理。

伏虎派出所副教导员袁建国接完电话驱车直奔现场,只见一名成年男子倒在路上,汩汩鲜血正从他身上多个部位渗出,一辆扭曲变形的摩托车横卧在地,附近的草地上留下了十分明显的搏斗痕迹。现场表明这并非一起交通事故,而是一起故意伤害或者抢劫之类的案子。情况十分紧急,袁建国一面组织人员抢救伤者,一面打电话给南部县公安局刑警大队请求技术支援。刑警大队教导员张渝军因患重感冒正在输液,闻讯后当即拔掉针头,带着15名刑侦民警赶赴现场。

警方展开调查期间,医院的抢救工作也在紧张进行着,可身受30余处刀伤的男子最终还是抢救无效死亡。案情重大,南部县副县长、公安局长张晓天高度重视,要求刑警大队和伏虎派出所组成专案组,全面展开侦破工作。

专案组成立后,民警决定首先调查死者身份。通过广播播发寻人启事。走访事发地段附近的群众,最后查明死者名叫李国清。年近60岁,是伏虎镇徐家坝村人,平时靠开摩的养家糊口。警方还查明,李国清及其家人都没有与他人结下冤仇。警方通过调查李国清的社会关系,认为李国清被害唯一的可能性是遭到抢劫。可一个摩的师傅平时身上也不会带多少钱,犯罪嫌疑人为什么会把他作为抢劫对象呢?如果是劫财的话,犯罪嫌疑人为什么不将摩托车一起抢走?还有,犯罪嫌疑人是一伙人还是一个人?一个又一个的谜团困扰着专案组民警。

案情迷雾重重

专案组民警兵分两路向案发现场周边村社的群众了解事发当天的情况。获得了一条振奋人心的线索:2011年6月24日傍晚。3名年轻人乘坐一辆摩托车在案发现场附近逗留。逗留期间。他们强行向过往摩托车车主索要汽油,倘若不给,就拦住车辆不让其通过。更为奇怪的是,他们索要汽油的当晚,案发现场附近几户农家的财物也被盗了。

警方根据群众回忆掌握了3人特征,他们都是20多岁的年轻人,操本地口音,体形较瘦,其中一人个子较矮,另外两人个子较高,平时都活动在伏虎镇一带。警方分析认为,3人可能属于胆大妄为的惯犯,盗窃得手后应该就在场镇上消费享乐。警方连夜对伏虎镇场镇上的网吧、歌城、摩托车修理店、大小旅馆等进行突击清查。在伏虎镇某宾馆将3名年轻人抓获。经群众辨认,3人正是强行拦截摩托车索要汽油的犯罪嫌疑人,而且他们都有违法犯罪记录,其中两人身上还有轻微擦伤,他们的衣物以及乘坐的摩托车上还残留有血迹。

种种迹象表明,3人与命案之间有着某种联系。专案组民警异常兴奋,以为凶杀案已经侦破。他们趁热打铁,突审3人。3人交代了6月中旬以来多次实施盗窃的犯罪事实,却对6月26日的活动情况支支吾吾。民警加大了审讯力度。3人深感事态严重,便交代了6月26日这天的活动情况。原来。他们头两天盗窃得手后,准备换一个地方再次行窃。6月26日这天,他们乘坐摩托车外出踩点时因超载、超速,不慎将一个路人撞倒。3人以为犯下了重大的交通事故,慌忙驾驶摩托车逃逸。逃逸过程中,摩托车冲向路边,其中两人受伤流血。警方在宾馆将他们抓获后,他们还以为是被撞伤的人报案了,所以交代6月26日这天的活动情况时都支支吾吾。

3人与这起命案无关,他们的嫌疑被排除。那么,制造血腥惨案的凶手究竟是谁呢?

17岁少年自首

命案陷入困境,南部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向南充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求助。南充市公安局刑侦支队随即派出刑侦力量协同作战。在听取案情介绍后,决定复勘现场,扩大搜索范围。

雨后的烈日异常凶猛,蒸腾的暑气令人十分难受,专案组民警冒着酷暑,肩搭一条毛巾,背着一个水壶,足迹踏遍了伏虎镇附近乡野,挨家挨户地登门调查,不肯放过任何一个可疑细节。

艰辛的现场调查换来了让人欣慰的发现:距离案发现场不远的八丈河边稻田中藏匿着一件带血的上衣、一个棒球帽和几张带血的人民币。现场物证表明,犯罪嫌疑人作案后沿玉镇乡方向逃跑。也就是说,他对周围的环境很熟悉,应该就是玉镇乡一带的人。民警在深入走访中还发现了一条十分重要的线索。一位与死者李国清较为熟悉的摩的师傅回忆说,案发当天下午5点左右。一个脖子上系着长围巾,头戴棒球帽的小伙子要求李国清搭载他回家。那位摩的师傅当时忙着揽客,没有留意小伙子的容貌,只是觉得他的穿着很时尚。警方综合案侦情况逐步勾画出犯罪嫌疑人的特征:头戴棒球帽、脖系长围巾,年龄不到20岁,没有作案前科。符合这样条件的人,最大可能就是中学毕业或者高中在校的学生,而且这个学生应该就在伏虎镇或者周边乡镇学校上学。

2011年7月2日,专案组制作了案情通告,发动群众提供线索,敦促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随后,专案组召集案发地周边派出所召开联席会议,通报案情和嫌疑人特征,全面协查布控。

7月3日,专案组刑侦民警谢斌等前往一所中学排查,该校学生反映,校园内曾有3名同学穿过类似案发现场丢弃的那种衣物,也就是说,凶手可能就是该校在校学生。7月4日,专案组进驻学校,重点排查那3名同学。就在他们准备问询一个叫杜长海的学生时,他竟主动到南部县公安局伏虎派出所投案自首。

虚荣心惹火

杜长海是南部县玉镇乡人,父亲早逝,他随改嫁的母亲居住在伏虎镇。他家境平平,从懂事起就慢慢认识到知识改变命运的道理,所以读书十分用功。两年前,他考入了县城一所重点中学的实验班。

杜长海高中第一学期期末考试的成绩很不理想。这给他很大打击。第二学期,杜长海更加努力,但无论如何刻苦。他总是与班上其他同学有差距,成绩也一步一步下滑,最后因经常逃课被学校调整到了普通班,这更让他心灰意冷。

高一结束后,杜长海向母亲提出了转学要求,他想换个环境,静下心来好好学习。在县城打工陪读的母亲没有发现儿子在学习上的变化,也没有向学校老师了解儿子的学习情况。犹豫再三还是答应了。高二第一学期,杜长海转入离玉镇乡较近的一所中学学习。

杜长海有较扎实的学习基础,在县城中学虽算不上成绩好的学生。但在乡镇中学却是个可造之材。老师很关心他的学习,他自己也奋发向上。渐渐地,杜长海发现身边同学的心思根本不在学习上,他们都在混日子。有的上课玩手机,聊QQ,比拼时尚衣物。杜长海感觉自己一心用在学习上显得很落伍,甚至为自己上高二了还没用过手机而感到自卑。落寞的杜长海与同学之间没有共同语言,钻不进他们的圈子,心里颇为惆怅。他的母亲每月都把生活费寄到他班主任那里,他每用一笔钱,班主任老师和母亲都知道。

为了掌握“财权”,摆脱母亲和老师的控制,杜长海开始给母亲做思想工作。母亲拗不过他,给他办了一张卡,每月将钱直接打到卡上。杜长海以买学习资料、文具、生活用品等理

由多次向母亲要钱。他母亲做梦也不会想到。儿子从她那里骗到钱后,还向同学借了500元钱,购买了一部心仪已久的手机。

有了手机。杜长海更毫无节制。他打扮得很潮。花钱也变得大手大脚,根本不考虑母亲打工的艰辛。为了满足自己的虚荣心,杜长海不断向同学借钱,对外谎称银行卡掉了,他母亲正在帮补办。

眼看就要放暑假,杜长海从同学那里借的500元钱却怎么也还不上。几个平时要好的同学多次拦住他,要求他还钱。虚荣心极强的他感到十分屈辱,但又无可奈何。

500元债务压得杜长海喘不过气来,他想向继父与母亲求助。但继父在外地,母亲很少回家。杜长海内心十分痛苦,却又无处倾诉,一时心生歹意,决定模仿一些电视剧中的情节实施抢劫。

6月26日,学校放假,杜长海先在伏虎镇踩点,物色好作案对象,根据从网上学来的伎俩,悄悄返回家中准备好作案用的小刀、绳索、扳手等工具,然后拿出围巾、眼镜和帽子将脸遮住,打扮成一个时尚青年到伏虎镇入场口,找到摩的师傅李国清。杜长海哄骗他说自己要到玉镇乡走亲戚。

当李国清驾驶摩托车搭载杜长海行至伏虎镇镇江庙村一个僻静路段时,杜长海掏出小刀抵在李国清腰部,让李国清把钱拿出来。李国清说自己身上没钱。杜长海继续威逼:

“只要把钱拿出来,你可以走。”两人僵持了一会儿,李国清突然发力,将车蹬倒在马路旁边的水沟中。措手不及的杜长海栽倒在地,他年轻灵活,很快就爬起来了,见抢劫未能得逞。害怕事情败露,冲上去用刀猛刺李国清30余刀,直至李国清停止抵抗。他从李国清身上抢得1700余元现金后逃离现场。

杜长海作案后,遍身血迹,为防止被群众发现,专门选择僻静山路逃跑。沿途大肆盗取村民晾晒在房前屋后的衣服,更换后将血衣抛弃或者掩藏。逃离途中。杜长海打开钱包取出抢得的纸币,发现外面几张百元大钞黏附血迹太多,担心使用会引起怀疑,便随手扔掉了。当天夜里,杜长海狼狈不堪地回到家中,为了掩饰犯罪,次日又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赶到学校,把欠同学的账还了,还大方地为过生日的同学送去100元礼金。

作案后。杜长海如惊弓之鸟,十分留意警方的动静。听到街上的警笛声便害怕地躲回教室,惶惶不可终日。7月3日,校门口张贴了警方的一张悬赏公告,照片上的衣物与他作案时穿的衣物毫无二致。但他仍心存侥幸,企图第二天考完试就逃之夭夭。

7月4日上午,派出所民警进驻学校对重点嫌疑对象一一鉴定甄别,老师也在班里提醒同学检举揭发,这让杜长海的思想防线彻底崩溃。他于当日下午到派出所投案自首。八天八夜的神经高度紧张,让杜长海夜不能寐。接受完犯罪调查,杜长海怅然若失,对办案民警说:“我终于解脱了,都是虚荣心惹的祸。”

(责编:王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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