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和机构设置调研情况的报告

城市管理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是我国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一个重大举措,是我国加速城镇化进程、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步骤。如何搞好城市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及工作机构的设置与管理,是关系到城管执法体制改革的重要环节。为此,本文结合迁西县实际与唐山市其他县(市)对比,就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机构设置与管理进行探讨。

一、迁西县基本情况和存在问题

(一)基本情况

迁西县建成区面积15.1平方公里,县城人口12.8万人。按照县编委办(迁机编字〔2013〕2号)批复,在县住建局加挂“迁西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牌子,原县住建局所属城管监察大队改为住建局(迁西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所属事业单位,并调整增加了部分职能。内设机构情况。现下设城管大队办公室、业务督查科、财务室、7个执法中队、数字化城管指挥中心等机构。人员编制情况。迁西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为挂牌机构,不得设为实体,局长由住建局局长兼任。城管监察大队现有大队长1名(住建局班子成员),副大队长3名(股级),中队长7名(股级),干部职工64人,其中在编人员29人、政府公开招聘(人事代理)35人,因工作需要借调外单位和局其他科室12人。主要职责。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②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其职权如下: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市规划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市政管理、城市公用事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占用城市道路商贩的行政处罚权;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非机动车占用人行便道行为的行政处罚权;行使省政府决定调整的城市管理领域的其他行政处罚权。

(二)存在问题

一是领导力量不足。按照县编委办(迁机编字〔2013〕2号)批复,迁西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为县住建局挂牌单位,根据有关规定,挂牌单位不能设立专职局长和专职副局长,局长由住建局局长兼任,具体工作仍由城管监察大队负责。县住建局承担着城建重点项目建设、县城基础设施建设、城市综合管理、行业监管等诸多职能,各项工作任务繁重,实际操作中,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相关具体工作仅由一名分管副职牵头,领导力量明显不足。二是执法人员、车辆和设备不足。目前城管大队现有干部职工64人实际一线执法人员仅40余人,不足乐亭、滦南等城区规模和人口相近县区的一半。执法车辆基本上均为2007年前后购买,严重老化,且无法办理政府采购控办手续,均无法办理车辆牌照和行使证。其他执法设备,如执法记录仪、照相机、对讲机等也存在不足问题。三是沟通协调不畅。按照省政府关于开展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批复,县编办为我局调整增加了工商、公安等部门的相应行政处罚权,但在实际执法工作过程中,特别是需要相关部门联合执法时,存在沟通协调不畅、执法对象不理解等问题影响工作开展。四是执法保障不足。因城管执法的工作性质和受社会负面事件的影响,群众对城管执法工作不理解、不支持,存在抵触思想,暴力抗法事件在所难免,经常会造成执法人员受到人身威胁甚至人身伤害,如果没有公安警力强力配合,城管执法人员无权对执法对象采取强制措施,执法安全得不到保障,導致执法效果大打折扣。

(三)唐山其他县(市)成功经验做法

通过深入调研了解,乐亭县、滦南县、丰润区、丰南区、玉田县等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均为2013、2014年经省政府同意,行使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行使行政处罚职权基本与我县相同。虽然各县区县城建设、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等情况各异,但有很多成功的经验做法值得迁西县借鉴。

一是机构独立设置,职责划分明确。滦南县、乐亭县、丰润区、滦县、丰南区等县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均为县政府组成部门一级局,人员编制独立;玉田县、迁安市等县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城管局)为县(市)内独立运行,人员编制在住建系统。各县区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城管局)独立设置,独立行使职权,进一步明确了职责划分,有效地推进了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落实,推进了城市管理工作的开展。

二是建设管理与执法相结合,便于统筹协调。乐亭县和滦南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将园林、市场、环卫等建设管理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有机结合起来,形成了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管理、统一协调的工作格局,有效地推进了工作开展。

三是公安警力配合,强化了执法保障。乐亭县设有治安中队驻城管执法局,滦南县设有公安编制人员的治安办(2人),丰润区也由公安局抽调了治安中队。实践证明,上述作法能够及时协调、调用公安警力配合城管行政执法,非常有利于工作协调和执法工作的开展,同时强化了城管执法人员的执法保障。

三、相关建议

(一)调整机构设置。借鉴滦县、乐亭等县市经验,成立独立行使职责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将市政、环卫、园林等与城市执法关联密切的科室职能并入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调整内设机构。同时,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不再由住建局局长兼任,由县委另行安排专职担任,并根据工作需要,增加专职副局长职数,以加强领导力量。

(二)强化队伍建设。一是增加人员编制。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人员编制暂由县住建局城管监察大队、环卫站、市政管理站等划转科室内部进行调剂。以后根据城市发展和工作需要,增加执法人员编制,根据我县建设区规模,城管一线执法人员应不少于80人。二是配强执法设备。根据工作需要,更换、配全执法车辆、执法记录仪等设备,确保执法效率和执法人员人身安全。

(三)强化执法保障。借鉴乐亭等地经验,建议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在公安系统抽调2人,成立驻城管执法局治安中队,专门负责配合城管执法人员开展工作,为执法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四)建立协调调度机制。建议成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县城管、住建、公安、规划、环保、市场管理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迁西县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综合协调和调度,进一步强化各单位和部门之间的协调联动,确保城市管理相对集中处罚权工作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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