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乳品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探讨

摘 要:披露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是提升乳品企业运营透明度,获得利益相关方的理解、认可和支持的重要举措。本文以X乳业公司为例,研究了乳品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现状、问题及成因,最后针对问题提出建议。研究表明,乳品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完整性、有效性、可比性和清晰性尚有不足。其成因主要有政府和企业两个层面,并从两个层面提出相关建议。

关键词:乳品企业;社会责任报告;信息披露

当前社会,企业除了要披露财务报告,发布财务信息,还需披露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众所周知,食品安全和人们的健康无法分割,食品安全问题会给食品行业带来了较为严重的诚信危机和信任问题,影响行业的发展。所以食品企业应该自主履行社会责任,并予以披露,以此获得社会认可和人民群众的信任,进一步提升企业价值。乳品行业在食品行业的地位日益提高,对其社会责任的履行及其披露的研究也应逐渐提上日程。本文以X乳业公司为例,根据其近五年披露的社会责任报告,分析乳品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现状、问题及成因。

1.X乳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现状及问题

在形式方面,X乳业进行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形式与行业中其他企业相比较为全面和符合规范。X乳业从2009年到2017年连续9年定期披露社会责任报告,而其他乳品企业存在跨年披露的情况。并且,X乳业社会责任报告的篇幅整体处于上升的趋势,但上升幅度较小。乳品行业平均篇幅在30-40页。X乳业发布的社会责任报告的篇幅约为38页,在同行业中处于中游水平。

在内容方面,根据X乳业近五年的社会责任报告,其披露的内容可分为五个方面:对股东和债权人的责任、对食品安全的责任、对客户、供应商及员工的责任、对社区的责任、对环境保护的责任。

总体上,X乳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存在一些问题。第一,存在信息披露不全面的现象,五个方面的内容没有做到每年定期披露,披露形式较单一,部分内容披露篇幅小,同时可能存在逃避披露,自主选择披露内容的问题,信息披露的完整性有待加强。第二,无用信息篇幅过长,真正有效信息披露较少,信息有效性不高;同时每年披露内容没有很大的差异,纵向可比性不足,并且与同行业企业相比,也缺乏横向可比性。第三,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没有很好地达到清晰性的要求,披露形式流于普遍、每年披露的内容类似,缺乏创新点。

2.社会责任信息披露中问题的成因

2.1 政府层面

外国对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探究要远远早于且领先于我国,所以这也就导致了我国的披露水平有待加强。2006 年深交所颁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指引》,清楚规定了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内容。2008年上交所也颁布了同类“指引”,提倡企业能够自主地承担和履行社会责任。但是沪深两所发布的“指引”没有对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内容、形式和篇幅做出明确的规定。就现在的情况来看,我国有针对大型工业企业的社会责任报告编写指南,然而针对食品行业的指南类标准很少。2016年6月发布的《乳制品企业社会责任指南》同样没有对社会责任报告的篇幅做出规定。政府没有对企业,尤其是食品企业的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内容、形式和篇幅规定明确的规范和引导,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信息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2 企业层面

一方面,乳品企业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制定不完善,社会责任报告的编制存在缺陷,披露重点依然为年报中的财务数据,进行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能力较弱。

另一方面,目前我国社会责任信息的披露多为强制性披露,自愿披露的企业较少。目前乳品企业对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认识还是比較不足的。企业自身是否重视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是否认为它对企业经济发展有重要的影响这一文化意识是影响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水平和质量的重要因素。

3.对策及建议

首先,乳品企业要想进一步提升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质量,就必须遵循一个统一标准,才能使社会责任信息有更好使用价值。所以政府必须要对食品行业特别是乳品行业的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做出统一规范和引导,综合当前的发展趋势以及不同的地域特点,统一规定披露的内容、形式、篇幅和必须披露的重点指标,并以文件形式下发。明确规定披露内容要全面,但不得披露无用信息;披露的形式要丰富多样,能使利益相关者在不同渠道了解该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情况;披露的篇幅要符合标准,不能过少,导致披露内容的完整性不足;披露的重点指标要合乎政府制定的标准,不能进行人为性选择披露,避重就轻,导致信息使用者无法看到想看的信息。

乳品企业也必须加强并提升自身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能力,聘请有关专业人才,由他们带领企业进行社会责任信息的披露。同时,企业内部开展一系列的宣传活动,让企业上下意识到进行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重要意义,提升对其的重视程度,将其融入企业文化当中。

4.结论

本文通过分析X乳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现状,发现乳品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完整性、有效性、可比性和清晰性尚有不足。其成因主要有政府和企业两个层面。本文在分析的基础上,提出建议:政府要制定统一的披露标准进行规范和引导;企业要提升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能力,加深对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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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汪玄之(1997-),女,汉,湖南益阳,在读研究生,长沙理工大学,会计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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